{"billNo":"1091008070200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6/LCEWA01_100206_0013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6/LCEWA01_100206_0013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修憲委員會)","日期":["2020-11-27","2020-12-01"],"會議代碼":"院會-10-2-5"},{"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修憲委員會)","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07"],"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3"},{"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4"},{"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20"],"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5"},{"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22"],"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6"},{"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1-2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修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江啟臣等31人、委員范雲等38人、委員高嘉瑜等34人、委員賴瑞隆等31人、委員林俊憲等32人、委員周春米等30人、委員魯明哲等29人及委員謝衣鳯等29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110122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啟臣等31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1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38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26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34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10070202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31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7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周春米等30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9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9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9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9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125070201400"}],"議案名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俊憲等32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mtime":"2024-01-18T10:18:50+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修憲案","提案人":["林俊憲","林宜瑾","蔡易餘"],"連署人":["林淑芬","吳琪銘","賴惠員","蔡適應","蘇治芬","劉世芳","蘇巧慧","王美惠","吳玉琴","羅致政","邱泰源","賴品妤","陳歐珀","劉櫂豪","陳瑩","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楚茵","高嘉瑜","李昆澤","范雲","莊競程","管碧玲","陳秀寳","賴瑞隆","湯蕙禎","羅美玲","周春米","莊瑞雄","郭國文"],"first_time":"2020-11-27","last_time":"2022-01-22","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5","字號":"院總第1607號委員提案第25242號","提案編號":"1607委25242","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林宜瑾、蔡易餘等32人，有感於時代與社會之演進，國家政策之公民教育普及化運行已久，公民意識已然抬頭，民主亦日趨深化，細觀我國現行之法律規定，刑法、兵役法皆將18歲公民視為成年主體，公民投票法亦在近年之修正後，賦予年滿18歲國人公民投票權。然目前我國之憲法條文中，仍將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分別限制在20歲與23歲以上之國民方得行使。青年所肩負之社會責任、國家義務與其所享有之公民權利顯不對等。且觀國際上大多數民主國家，已陸續將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年齡門檻下修至18歲，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有關人民參政權年齡限制之規定，顯已未能與國際之公民權利體制革新浪潮接軌，實有修正之必要，爰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105","law_name":"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增訂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停止適用原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n\n二、隨著公民教育普及，民主體制日漸深化，我國公民投票法已將投票年齡門檻下修至18歲，刑法將18歲以上之公民視為完全責任能力人，兵役法則是將服兵役之役齡起始設定在18歲，由此可見，在我國諸多法律上，早已肯認年滿18歲之國人，具有相當之能力，而能為國家權利義務擔負之主體。然選舉權、被選舉權之年齡門檻卻仍偏高，未能跟進其他法律所設定之成年公民年齡門檻，在此種差別之間亦無合理之論述基礎，而構成不合理之公民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n\n三、觀其他國家之例，根據統計，在全球226國家中，目前已有209個國家或地區，將選舉權之年齡門檻設定在十八歲，比例超過九成。亞洲國家如日本、馬來西亞、韓國等國，亦於近五年之間，先後將選舉權年齡調降為十八歲。目前僅剩極少數國家維持投票年齡20歲的高門檻，我國現行制度之選舉權年齡限制，實為未能及時跟上世界民主體系之趨勢。\n\n四、當今網路發展蓬勃，青年對於社會資訊接收更加便利且熱絡，諸多社會倡議皆以青年族群為核心發起，並逐漸成為我國社會輿論之主體。憲法彰顯一國之精神，於此時空背景下，應當與時俱進，賦予更多青年參與社會決策之權利。","增訂":"第一條之一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原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008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