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008070203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4/LCEWA01_100204_0038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4/LCEWA01_100204_0038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林思銘"],"連署人":["陳雪生","曾銘宗","吳斯懷","林文瑞","魯明哲","李德維","翁重鈞","孔文吉","洪孟楷","溫玉霞","陳以信","張育美","鄭正鈐","鄭天財Sra Kacaw","廖婉汝"],"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2-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10-23","2020-10-27"],"會議代碼":"院會-10-2-4"},{"會期":"10-02-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0-23","2020-10-27"],"會議代碼":"院會-10-2-4"}],"mtime":"2024-01-18T18:31:5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10-23","last_time":"2020-10-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2-4","會期":2,"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25277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25277","案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有鑑於部分事業單位雇主以拒絕勞動檢查掩護違法事實，爰提案修「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以連續處罰方式，杜絕投機行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針對事業單位之雇主等有關人員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以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但未明定每次勞動檢查間隔時程。\n二、實務上，屢見事業單位雇主衡量違法罰鍰金額高，並須限期改善，遂以拒絕勞檢迴避，讓非法行為得以繼續。\n三、爰此，提案將條文修正為凡拒絕、阻撓勞檢者，主管機關應按月、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十條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law_content_id":"01139:01139:2011-06-13-修正:93","說明":"一、為杜絕雇主以拒絕勞檢規避查察，將條文修正為凡拒絕、阻撓勞檢者，主管機關應按月、按次連續處罰。\n\n二、主管機關針對上述行為，最遲一個月應複查一次，如有重大違規行為之虞者，得縮短複查時間，採按次處罰。","修正":"第八十條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008070203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