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019070200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6/LCEWA01_100206_0015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6/LCEWA01_100206_0015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100186/111410018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100186/111410018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100186/111410018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100186/111410018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20-11-27","2020-12-01"],"會議代碼":"院會-10-2-5"},{"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院會/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3-17"],"會議代碼":"委員會-10-5-35-4"},{"院會/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3-2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330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04070200700"}],"議案名稱":"「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8:18:30+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蔡適應"],"連署人":["賴惠員","林俊憲","蘇治芬","林淑芬","邱泰源","管碧玲","張廖萬堅","郭國文","許智傑","賴瑞隆","陳明文","王美惠","莊競程","陳秀寳","范雲","陳瑩","江永昌"],"first_time":"2020-11-27","last_time":"2022-03-25","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5","字號":"院總第1520號委員提案第25316號","laws":["01410"],"提案編號":"1520委25316","案由":"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鑑於《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施行以來，寶鼎勳章與雲麾勳章之頒授條件並未有與時俱進之修正，導致部分對國家有重大貢獻行為之軍人卻無法獲頒。為使相關規範與實務狀況契合，並達激勵軍人之目的，爰擬具「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國家欲頒發陸、海、空軍軍人寶鼎勳章之條件需其立有戰功，於承平時期觀點觀之，此標準過於窠臼，故增列「執行任務對國家有重大貢獻」，以達激勵目的。\n二、陸、海、空軍軍人獲頒雲麾勳章之功績不應僅有「鎮懾內亂」，故刪除相關文字並以「保衛國家」取代之。","對照表":[{"law_id":"01410","law_name":"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寶鼎勳章分為九等，凡陸、海、空軍軍人，捍禦外侮，或鎮懾內亂，著有戰功者，依左列規定，分別頒給之：\n\n將等官一等至四等。\n\n校等官三等至六等。\n\n尉等官四等至七等。\n\n准尉及士兵六等至九等。","說明":"一、考量陸、海、空軍軍人於承平時期對國家有重大貢獻者，無法獲頒寶鼎勳章之規定過於窠臼，故將寶鼎勳章頒授條件增列「執行任務對國家有重大貢獻」，以達激勵之目的。\n\n二、依法制體例將「左列」修正為「下列」。\n\n三、配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二條文字，修正現行之「將等官」、「校等官」、「尉等官」修正為為「將官」、「校官」、「尉官」，並將「准尉」修正為「士官」。","修正":"第五條　寶鼎勳章分為九等，凡陸、海、空軍軍人，保衛國家著有戰功，或執行任務對國家有重大貢獻者，依下列規定，分別頒給之：\n\n將官一等至四等。\n\n校官三等至六等。\n\n尉官四等至七等。\n\n士官及士兵六等至九等。"},{"現行":"第七條　雲麾勳章分為九等，凡陸、海、空軍軍人，對於國家建有勳績，或鎮懾內亂，立有功績者，依左列規定，分別頒給之：\n\n將等官一等至四等。\n\n校等官三等至六等。\n\n尉等官四等至七等。\n\n准尉及士兵六等至九等。","law_content_id":"01410:01410:1952-05-09-全文修正:7","說明":"一、考量陸、海、空軍軍人獲頒雲麾勳章之功績不應僅有「鎮懾內亂」，故刪除相關文字並以「保衛國家」取代之。\n\n二、依法制體例將「左列」修正為「下列」。\n\n三、配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二條文字，修正現行之「將等官」、「校等官」、「尉等官」修正為為「將官」、「校官」、「尉官」，並將「准尉」修正為「士官」。","修正":"第七條　雲麾勳章分為九等，凡陸、海、空軍軍人，保衛國家著有功績，或對於國家建有勳績者，依下列規定，分別頒給之：\n\n將官一等至四等。\n\n校官三等至六等。\n\n尉官四等至七等。\n\n士官及士兵六等至九等。"},{"現行":"第十一條　非陸、海、空軍軍人或在鄉軍人或外籍人員，對於戰事建有勳功者，得依本條例之規定，頒給寶鼎或雲麾勳章。","law_content_id":"01410:01410:1952-05-09-全文修正:11","說明":"一、現行法規已無「在鄉軍人」之文字，若刪除亦無實質影響，故刪除之。\n\n二、由於寶鼎勳章與雲麾勳章皆有專條訂有相關規定，故不需特別加註「對於戰事建有勳功」之文字，回歸本條例各條文辦理即為已足。","修正":"第十一條　非陸、海、空軍軍人或外籍人員，得依本條例之規定，頒給寶鼎或雲麾勳章。"}]}],"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019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