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116070202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6/LCEWA01_100206_0033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6/LCEWA01_100206_0033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522/1094202522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522/109420252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522/109420252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522/109420252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0-11-27","2020-12-01"],"會議代碼":"院會-10-2-5"},{"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0-12-28"],"會議代碼":"委員會-10-2-19-1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鍾佳濱等16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蘇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91228070300300"},{"議案名稱":"行政院「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billNo":"1091013070100129"},{"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14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5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02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4070200800"}],"議案名稱":"「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8:25:59+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first_time":"2020-11-27","last_time":"2020-12-28","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5","字號":"院總第959號委員提案第25548號","laws":["01130"],"提案編號":"959委25548","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本院刻正審議民法第十二條下修成年年齡為十八歲之草案，為維持法律體系之一貫性。爰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下修為十八歲，並鼓勵青年農民從事農業工作，加入農會為會員，擴大參與農會事務，且因應國際趨勢保障青年權益，爰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年滿二十歲國民始能加入農會為會員、個人贊助會員之規定，修正以「成年」之國民為要件，俾與民法成年年齡修正接軌；另本法有關農會信用部對個人贊助會員及團體贊助會員授信及其限額之標準之授權規定，已納入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範，爰配合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30","law_name":"農會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左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n\n一、自耕農。\n\n二、佃農。\n\n三、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n\n四、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n\n前項各款人員申請加入農會會員資格之認定、應備書件、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本法修正施行前以雇農身分加入農會之現有會員，繼續從事農業工作者，得繼續為會員。\n\n農會會員入會未滿六個月者，無本法所定選舉權及被選舉權。","law_content_id":"01130:01130:2001-01-04-修正:16","說明":"一、現行第一項規定國民年滿二十歲始得加入農會為會員，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下修為十八歲，並鼓勵青年農民從事農業工作，加入農會為會員，擴大參與農會事務，且因應國際趨勢保障青年權益，爰將有關「年滿二十歲」之規定修正為「成年」，俾與民法接軌。\n\n二、第二項及第四項未修正。\n\n三、本法於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修正時，刪除雇農得新申請入會之規定，並增訂於本法該次修正施行前，以雇農身分加入農會之現有會員，繼續從農者，仍得為會員。然本法已歷經數次修正，為資明確，第三項爰配合修正為「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修正施行前」。","修正":"第十二條　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下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n\n一、自耕農。\n\n二、佃農。\n\n三、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n\n四、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n\n前項各款人員申請加入農會會員資格之認定、應備書件、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修正施行前以雇農身分加入農會之現有會員，繼續從事農業工作者，得繼續為會員。\n\n農會會員入會未滿六個月者，無本法所定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現行":"第十三條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不合前條規定者，得加入農會為個人贊助會員。\n\n凡依法登記之農業合作組織、公司、行號、工廠得加入當地農會為團體贊助會員。\n\n個人贊助會員及團體贊助會員，除得當選監事外，無選舉權及其他被選舉權。但其他應享權利與會員同。\n\n農會信用部對個人贊助會員及團體贊助會員授信及其限額之標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130:01130:2001-01-04-修正:17","說明":"一、第一項修正理由同前條說明一。\n\n二、第二項及第三項未修正。\n\n三、查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已就農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標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並據以訂定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爰刪除現行第四項規定。","修正":"第十三條　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不合前條規定者，得加入農會為個人贊助會員。\n\n凡依法登記之農業合作組織、公司、行號、工廠得加入當地農會為團體贊助會員。\n\n個人贊助會員及團體贊助會員，除得當選監事外，無選舉權及其他被選舉權。但其他應享權利與會員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116070202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