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123070200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6/LCEWA01_100206_0003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6/LCEWA01_100206_0003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885/1104300885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885/1104300885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885/1104300885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885/1104300885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5-12"],"會議代碼":"委員會-10-3-36-17"},{"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05-2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一百四十條及第一百四十一條條文草案」、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陳明文等18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22人及委員鄭麗文等18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524070300300"},{"議案名稱":"行政院、司法院「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案。","billNo":"1090707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一百四十條及第一百四十一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70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25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8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2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07070200600"}],"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8:12:19+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陳明文"],"連署人":["蔡易餘","王美惠","黃世杰","陳亭妃","莊瑞雄","劉櫂豪","羅致政","邱議瑩","余天","陳瑩","林岱樺","邱泰源","趙天麟","蘇治芬","洪申翰","莊競程","吳玉琴"],"first_time":"2020-12-04","last_time":"2021-05-24","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6","字號":"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5573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46委25573","案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鑒於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本文，對於假釋期間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刑之宣告者，規定必須撤銷其假釋，並未區分再受之徒刑宣告是否輕微；乃有因再受有期徒刑二、三個月，卻必需再服殘刑25年，致使復歸家庭與社會之努力盡棄之情形，實與刑罰教化目的相悖。且旨揭規定，業經大法官會議第796號解釋以未特別預防考量必要之個案受假釋人，均再入監執行殘刑，其所採取之手段與欲達成之目的間，恐有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揭示比例原則之虞，作成部分違憲之宣告。爰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現行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須撤銷其假釋，惟規定並未考慮及若再受之刑之宣告若屬輕微，一律令其再度入監執行殘刑，對於其個人、家庭、社會究竟利弊得失如何？是否符合刑罰教化之目的？甚至造成國家資源之浪費？容有檢討之空間。\n二、前開規定業經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96號，以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宣告部分違憲。\n三、本修正草案限縮撤銷假釋之範圍，令再犯而受有期徒刑宣告屬輕微情節者，排除於撤銷假釋之規定之外，以符前開大法官解釋意旨，保障人權。","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八條　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其假釋。但假釋期滿逾三年者，不在此限。\n\n假釋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不算入刑期內。","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05-01-07-修正:91","說明":"一、現行條文規定，只要假釋期間內，因故意犯罪再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即必須撤銷假釋。\n\n二、惟假釋中犯罪，不乏因情節輕微，再受徒刑宣告僅二、三月者，若一律撤銷假釋，令其入監，將造成保護管束期間，其個人、家庭、甚至社會所做之教化努力付諸流水，實非刑罰教化之目的。\n\n三、又實務上有多起因再受有期徒刑二、三個月，卻必須再入監服25年殘刑之案例，顯然不符比例原則，而對其人身自由有不必要侵害之虞。\n\n四、且現行相關規定業經大法官會議第796號解釋，宣告部分違憲在案。\n\n五、爰以，六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宣告，依社會通識，概屬情節輕微；是本修正草案將撤銷假釋之範圍限縮，使此等情形排除於撤銷規定，以踐行前揭大法官解釋意旨。","修正":"第七十八條　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逾六個月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其假釋。但假釋期滿逾三年者，不在此限。\n\n假釋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不算入刑期內。"}]}],"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123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