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203070201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7/LCEWA01_100207_0004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7/LCEWA01_100207_0004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2-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0-12-11","2020-12-15"],"會議代碼":"院會-10-2-7"},{"會期":"10-02-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退回程序委員會","日期":["2020-12-11","2020-12-15"],"會議代碼":"院會-10-2-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5人","議案狀態":"退回程序委員會","mtime":"2024-01-18T18:10:10+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蘇巧慧","吳琪銘","王美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莊競程","張宏陸"],"連署人":["黃世杰","湯蕙禎","劉世芳","陳素月","賴惠員","邱泰源","洪申翰","楊曜","劉建國","沈發惠","黃秀芳","林俊憲","陳秀寳","賴品妤","張廖萬堅","邱志偉","邱顯智","吳秉叡","王定宇"],"first_time":"2020-12-11","last_time":"2020-12-15","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7","字號":"院總第70號委員提案第25661號","laws":["01010"],"提案編號":"70委25661","案由":"本院委員蘇巧慧、吳琪銘、王美惠、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莊競程、張宏陸等25人，鑒於政府推行組織再造以來，台灣政治、經濟與社會情勢多有改變，為回應主流民意及建立效能政府，政府機關組織應重新調整，爰擬具「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010","law_name":"行政院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n\n一、內政部。\n二、外交部。\n三、國防部。\n四、財政部。\n\n五、教育部。\n六、法務部。\n\n七、經濟及能源部。\n\n八、交通及建設部。\n九、勞動部。\n\n十、農業部。\n\n十一、衛生福利部。\n\n十二、環境資源部。\n\n十三、文化部。\n十四、科技部。","law_content_id":"01010:01010:2010-01-12-全文修正:3","說明":"一、配合國際政治情勢需要，內政部改為內政及國土安全部。\n\n二、僑務委員會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委員會，性質上並無委員會之需要，且功能分別與外交部、國防部貼近，宜整合運作，發揮更大功效。\n\n三、國民教育與高等教育性質不同，前者首重國家能否提供公平教育機會與資源，具有強制性、普遍等特質，後者係為培養專業人才，以滿足國家發展之人力需求，爰參酌法國政府制度，分設國民教育部、科技及高等教育部。\n\n四、公共工程關係國家建設基礎，宜有專責機關主責，原交通及建設部亦未完成組織改造，建議維持交通部，另設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第三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n\n一、內政及國土安全部。\n二、外交及僑務部。\n三、國防及退伍軍人部。\n四、財政部。\n\n五、國民教育部。\n六、法務部。\n\n七、經濟及能源部。\n\n八、交通部。\n九、勞動部。\n\n十、農業部。\n\n十一、衛生福利部。\n\n十二、環境資源部。\n\n十三、文化部。\n\n十四、科技及高等教育部。"},{"現行":"第四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n\n一、國家發展委員會。\n\n二、大陸委員會。\n\n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n\n四、海洋委員會。\n\n五、僑務委員會。\n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n\n七、原住民族委員會。\n\n八、客家委員會。","law_content_id":"01010:01010:2010-01-12-全文修正:4","說明":"一、配合僑務委員會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委員會分別改制，刪除第五款及第六款。\n\n二、增設公共工程委員會及數位發展委員會，款次調整。","修正":"第四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n\n一、國家發展委員會。\n\n二、大陸委員會。\n\n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n\n四、海洋委員會。\n\n五、原住民族委員會。\n\n六、客家委員會。\n\n七、公共工程委員會。\n八、數位發展委員會。"},{"現行":"第六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law_content_id":"01010:01010:2010-01-12-全文修正:6","說明":"為配合資訊發展，提升政府施政效能，增設行政院資訊總處，並置資訊長。","修正":"第六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行政院資訊總處，分置主計長、人事長及資訊長。"},{"現行":"第九條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n\n一、中央選舉委員會。\n\n二、公平交易委員會。\n\n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law_content_id":"01010:01010:2010-01-12-全文修正:9","說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改制，主責通訊傳播之監理及證照核發，更名為通訊傳播監理委員會。","修正":"第九條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n\n一、中央選舉委員會。\n\n二、公平交易委員會。\n\n三、通訊傳播監理委員會。"}]}],"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203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