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209070201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8/LCEWA01_100208_0002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8/LCEWA01_100208_0002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401553/1102401553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401553/1102401553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401553/1102401553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401553/1102401553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0-12-18","2020-12-22"],"會議代碼":"院會-10-2-8"},{"會期":"10-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18","2020-12-22"],"會議代碼":"院會-10-2-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10-20"],"會議代碼":"委員會-10-4-23-5"},{"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11-01"],"會議代碼":"委員會-10-4-23-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委員謝衣鳯等18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及委員魯明哲等21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1102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2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6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5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4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8070203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2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1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3070204000"}],"議案名稱":"「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mtime":"2024-01-18T18:05:07+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洪孟楷","游毓蘭"],"連署人":["林為洲","鄭天財Sra Kacaw","溫玉霞","魯明哲","謝衣鳯","楊瓊瓔","廖婉汝","李德維","吳斯懷","吳怡玎","張育美","陳玉珍","林德福","鄭正鈐","呂玉玲"],"first_time":"2020-12-18","last_time":"2021-11-01","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8","字號":"院總第1650號委員提案第25701號","laws":["02308"],"提案編號":"1650委25701","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葉毓蘭等17人，鑑於外籍移工在台人數逐年增加，為避免該族群遭標籤化、汙名化，盼帶動社會大眾更全面地使用較友善的用語，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統一法律文字將外籍勞工正名為外籍移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目前在台灣的移工已超過70萬人，這群來自越南、印尼、泰國及菲律賓等國的移工，除了在政府各項重大公共工程中付出心力，也為台灣長照體系補足部分人力缺口，外籍移工對台灣的貢獻值得社會大眾的重視與肯定。\n二、2019年起，內政部移民署在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已將「勞工」更名為「移工」，透過較為中立的名詞，以帶動社會大眾更全面地使用較友善的用語，讓社會氛圍更尊重、包容。\n三、近年來「外勞」一詞因長期遭標籤化及污名化，導致帶有歧視意涵。最高檢察署研究參考民間團體及各國慣用語，亦建議使用較具友善性用語「移工」稱呼，以展示台灣社會對外籍移工的肯定與尊重。\n四、臺灣大學社會系藍佩嘉教授在2005年「種族歧視修辭學」一文中，認為「外籍勞工」名詞本身，具有特定的階級與種族意涵，指的是來自東南亞國家的藍領勞工，使東南亞移民被建構為危險、落後、不衛生、不文明的次等族類，因此建議以「外籍移工」來稱呼。","對照表":[{"law_id":"02308","law_name":"政府採購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十八條　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law_content_id":"02308:02308:2002-01-16-修正:111","說明":"一、目前在台灣的移工已超過70萬人，這群來自越南、印尼、泰國及菲律賓等國的移工，除了在政府各項重大公共工程中付出心力，也為台灣長照體系補足部分人力缺口，外籍移工對台灣的貢獻值得社會大眾的重視與肯定。\n\n二、2019年起，內政部移民署在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已將「勞工」更名為「移工」，透過較為中立的名詞，以帶動社會大眾更全面地使用較友善的用語，讓社會氛圍更尊重、包容。\n\n三、近年來「外勞」一詞因長期遭標籤化及污名化，導致帶有歧視意涵。最高檢察署研究參考民間團體及各國慣用語，亦建議使用較具友善性用語「移工」稱呼，以展示台灣社會對外籍移工的肯定與尊重。\n\n四、臺灣大學社會系藍佩嘉教授在2005年「種族歧視修辭學」一文中，認為「外籍勞工」名詞本身，具有特定的階級與種族意涵，指的是來自東南亞國家的藍領勞工，使東南亞移民被建構為危險、落後、不衛生、不文明的次等族類，因此建議以「外籍移工」來稱呼。","修正":"第九十八條　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移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209070201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