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2140702023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9/LCEWA01_100209_0000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9/LCEWA01_100209_0000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12-24"],"會議代碼":"院會-10-2-9"},{"會期":"10-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24"],"會議代碼":"院會-10-2-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何志偉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8:00:08+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何志偉"],"連署人":["林俊憲","林楚茵","高嘉瑜","蘇巧慧","周春米","賴香伶","許智傑","郭國文","鍾佳濱","陳素月","劉建國","陳亭妃","黃世杰","黃國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羅美玲"],"first_time":"2020-12-24","last_time":"2020-12-24","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9","字號":"院總第932號委員提案第25753號","laws":["05125"],"提案編號":"932委25753","案由":"本院委員何志偉等17人，兒少失蹤人口年齡下降，原因複雜，且網路誘拐兒少的手法不斷翻新，應有積極作為阻止此種情況，爰提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警政署失蹤人口統計，109年度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失蹤人數為4,629位，占總失蹤人口22.2%；109年度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失蹤人數為未滿12歲之兒童的8.7倍。顯見，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失蹤人數較高。\n二、警政署為即時協尋失蹤兒少，目前有face book社群平臺發布機制，於發生兒少綁架案件時，藉由在face book介面發布「安珀警報」，即時透過網路社群協尋。\n三、隨網路發展快速，網路誘拐兒少手法不斷翻新，將現行機制入法外，為完善兒少失蹤協尋機制，且為顧及兒少使用之社群平台多元化，將「face book」放寬至「網路社群」。","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二、根據警政署失蹤人口統計，109年度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失蹤人數為4,629位，占總失蹤人口22.2%；109年度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失蹤人數為未滿12歲之兒童的8.7倍。顯見，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失蹤人數較高。\n\n三、警政署為即時協尋失蹤兒少，目前有face book社群平臺發布機制，於發生兒少綁架案件時，藉由在face book介面發布「安珀警報」，即時透過網路社群協尋。\n\n四、隨網路發展快速，網路誘拐兒少手法不斷翻新，將現行機制入法外，為完善兒少失蹤協尋機制，且為顧及兒少使用之社群平台多元化，將「face book」放寬至「網路社群」。","增訂":"第七條之一　經警政主管機關確定為被害人未滿十八歲之擄人勒贖案件、未滿七歲者於緊急查尋二十四小時後仍未尋獲，且經查疑涉刑事案件，比照重大刑案列管偵辦或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略誘罪要件、被害人為十八歲以下，且經認事態緊急，有危害生命安全之虞等事件，警政主管機關得與社群平台協作透過網路社群協尋。\n\n相關協尋機制、通報要件、通報範圍、通報內容授權由相關機關訂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214070202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