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216070200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9/LCEWA01_100209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9/LCEWA01_100209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0-12-24"],"會議代碼":"院會-10-2-9"},{"會期":"10-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24"],"會議代碼":"院會-10-2-9"},{"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3-25"],"會議代碼":"委員會-10-3-23-4"},{"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3-21"],"會議代碼":"委員會-10-5-23-4"},{"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3-3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2-05-1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205160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2-05-2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205200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范雲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18人分別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第四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七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鐵路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6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7人、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30人擬具「鐵路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六條文草案」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401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922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21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4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4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3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鐵路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30070203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鐵路法第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31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第四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3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6人「鐵路法第七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826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鐵路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7070204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30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30070203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7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300702036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8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2人「鐵路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2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30人「鐵路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六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02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鐵路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2070201600"}],"議案名稱":"「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8:00:12+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陳歐珀","余天"],"連署人":["陳柏惟","邱顯智","許智傑","王美惠","黃世杰","陳秀寳","羅美玲","賴惠員","范雲","賴品妤","羅致政","高嘉瑜","湯蕙禎","黃秀芳","邱泰源"],"first_time":"2020-12-24","last_time":"2022-03-31","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9","字號":"院總第380號委員提案第25774號","laws":["02014"],"提案編號":"380委25774","案由":"本院委員陳歐珀、余天等17人，為串聯鐵路沿線觀光地區作整體規劃，並讓鐵路機構得以多元經營運輸本業，由鐵路機構針對具觀光服務特性之路線提出觀光服務計畫，經交通部核准後，票價得依提供之服務內涵加收費用。藉此透過鐵道觀點出發的觀光服務計畫，可活絡鐵路沿線旅遊發展，亦符合「大眾運輸為導向發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TOD）理念；主要以交通建設結合在地觀光，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期能為國內旅遊帶來新氣象，爰擬增訂「鐵路法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以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考量鐵路運輸運價之管制，應係為公共事業對民生基本需求的服務作把關，以符合社會公益。但具觀光性質之鐵路運價，應得不納入前開管制範疇，由鐵路機構依其提供之服務內涵及市場機能，串聯鐵路沿線觀光地區，達到活絡鐵路觀光及運輸本業財務的目的，合先敘明。\n二、鑑於國外已有成功發展之先例，爰參考日本鐵路定價方式，即是基於原先設定之基本運價外依其鐵路特性加收附加費用，是以新增本條，鐵路機構得就具觀光服務性質之路線提出觀光服務計畫報交通部核准後，票價得依提供之服務內涵加收費用，報交通部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條文第四十七條之一）。","對照表":[{"law_id":"02014","law_name":"鐵路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二、本法對鐵路運輸運價之管制，原應係為公共事業對民生基本需求服務把關，以符合社會公益，爰僅需就基本運價予以核定管制。但具觀光性質之鐵路運價，得不納入前開管制範疇，由鐵路機構依其提供之服務內涵及市場機能擬訂報交通部備查。\n\n三、參考日本鐵路定價方式，於基本運價外依鐵路特性另加收附加費用，爰於第一項增訂具觀光特性鐵路之票價，除依法報經核定之運價外，得依其對觀光客所附加之服務內涵加收費用。\n\n四、為確認觀光服務計畫所具之觀光服務特性、規劃服務範圍（如路線、列車及車廂等）、期程、服務內涵及對通勤旅客、當地旅客之影響及配套措施等，爰於第二項規定其應包括之內容。","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　鐵路機構經營之一部或全部路線可串聯沿線觀光地區並具觀光服務性質者，其路線範圍併同觀光服務計畫報經交通部核准後，票價除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五條之運價外，得依提供之服務內涵加收費用，並於報交通部備查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n\n前項觀光服務計畫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n\n一、所具之觀光服務特性。\n\n二、規劃之路線、服務範圍及期程。\n\n三、執行內容，包括軟硬體設備、服務內涵及對通勤旅客、當地旅客之影響及配套措施等。"}]}],"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216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