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217070203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9/LCEWA01_100209_0004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9/LCEWA01_100209_0004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12-24"],"會議代碼":"院會-10-2-9"},{"會期":"10-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24"],"會議代碼":"院會-10-2-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8:01:54+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劉世芳"],"連署人":["林楚茵","黃世杰","范雲","沈發惠","湯蕙禎","蔡易餘","賴惠員","羅美玲","鍾佳濱","蘇治芬","吳玉琴","郭國文","周春米","江永昌","林岱樺"],"first_time":"2020-12-24","last_time":"2020-12-24","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9","字號":"院總第1150號委員提案第25812號","laws":[],"提案編號":"1150委25812","案由":"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6人，有鑑於現行民法對口授遺囑之保存方式僅限於錄音帶，顯不合於科技發展及人民生活經驗，另參考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增訂錄影為口授遺囑保存方式，並配合數位科技發展，放寬儲存載體之限制，爰擬具「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有鑑於現行民法對口授遺囑之保存方式僅限於錄音，且錄音內容儲存之載體，亦僅限於錄音帶，已顯不合於當前之科技發展。\n二、就實務面而言，目前市面上已經難以取得空白錄音帶及錄音機，若規範限定使用錄音帶為證據，恐有執行困難。\n三、考量科技演進，並參考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爰增訂錄影，並放寬錄音錄影之儲存載體，以合於現實，完備證據之有效性。","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n\n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n\n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說明":"一、本條條文修正。\n\n二、有鑑於現行民法對口授遺囑之保存方式僅限於錄音，且錄音內容儲存之載體，亦僅限於錄音帶，已顯不合於當前之科技發展。\n\n三、就實務面而言，目前市面上已經難以取得空白錄音帶及錄音機，若規範限定使用錄音帶為證據，恐有執行困難。\n\n四、考量科技演進，並參考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爰增訂錄影，並放寬錄音錄影之儲存載體，以合於現實，完備證據之有效性。","修正":"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下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n\n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n\n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或錄影，將錄音錄影儲存載體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217070203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