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209070200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01/LCEWA01_100301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01/LCEWA01_100301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101838/1102101838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101838/110210183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02101838/~$02101838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3"},{"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101838/1102101838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101838/1102101838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02101838/~$02101838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3"}],"議案流程":[{"會期":"10-03-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2-26","2021-03-02"],"會議代碼":"院會-10-3-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9-29"],"會議代碼":"委員會-10-4-20-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10-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4-20-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張育美等17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1019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825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09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7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7070201100"}],"議案名稱":"「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曾銘宗","費鴻泰"],"連署人":["鄭麗文","吳斯懷","楊瓊瓔","魯明哲","賴士葆","翁重鈞","徐志榮","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鄭正鈐","林文瑞","廖婉汝","吳怡玎","陳雪生","呂玉玲","謝衣鳯","萬美玲"],"mtime":"2024-01-18T17:56:1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2-26","last_time":"2021-10-1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1","會期":3,"字號":"院總第727號委員提案第25908號","laws":["01518"],"提案編號":"727委25908","案由":"本院委員曾銘宗、費鴻泰等19人，106年4月28日起，當沖交易的證交稅稅率，自原本千分之三降為千分之一點五，其後更再度修法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大盤成交值由105年日均987.48億元，109年已增加至2,524.14億元，當沖交易占比亦逐年增加，而107年之稅式評估報告更指出，延長當沖交易降稅之實施期間，約可增加116.09億元證交稅稅收，顯見當沖降稅除帶動台股動能外，也替政府帶進大量稅收，為促進證券市場發展，爰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立法院於106年修正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於106年4月28日起，調降當沖交易之證交稅稅率，由原本的千分之三降為千分之一點五，為期一年。其後又於107年4月13完成三讀，將調降當沖交易降稅措施延至110年12月31日止。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各項資料顯示，當沖降稅措施實施至今，集中市場及櫃買市場之日均當沖比及日均成交值，均較當沖交易降稅前之105年大幅成長，亦較當沖降稅第一年增加，市場流動性明顯提升，為持續活絡證券市場，爰刪除當沖交易降稅期間之限制，予以常態化，俾利提升台股動能。","對照表":[{"law_id":"01518","law_name":"證券交易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之二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證券商自行買賣，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一點五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不適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law_content_id":"01518:01518:2018-04-13-修正:4","說明":"一、根據107年6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下稱金管會證期局）所提出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指出，當沖交易降稅為政府、證券商、投資人三贏政策，並從當沖交易比重、整體市場成交值、各項稅收評估，均認為此政策除帶動台股動能，更增加國家稅收。\n\n二、另金管會證期局於109年1月30日公布之「實施成效評估報告」指出，自107年4月28日起實施迄108年12月31日止，集中市場及櫃買市場之股票「日均當沖占比」分別為23.48%及31.62%，較當沖降稅實施第一年增加，亦超越稅式支出報告之預估；「日均成交值」亦同，顯見當沖降稅措施帶來比預估更好之政策效益，有效帶動整體市場發展。\n\n三、綜上原因，鑒於當沖降稅措施帶動台股量能大幅成長功不可沒，爰刪除當沖降稅措施之實施期間，予以常態化，俾利活絡證券市場。","修正":"第二條之二　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證券商自行買賣，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一點五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不適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209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