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3080702018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03/LCEWA01_100303_0005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03/LCEWA01_100303_0005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668/1104300668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668/110430066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668/1104300668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668/1104300668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3-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1-03-12","2021-03-16"],"會議代碼":"院會-10-3-3"},{"會期":"10-03-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3-12","2021-03-16"],"會議代碼":"院會-10-3-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4-22"],"會議代碼":"委員會-10-3-36-12"},{"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04-26"],"會議代碼":"委員會-10-3-36-13"},{"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1-11-03"],"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110292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考試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7人及委員林奕華等18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426070300300"},{"議案名稱":"考試院、行政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4070701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202070200400"}],"議案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林奕華","游毓蘭"],"連署人":["鄭正鈐","李貴敏","吳怡玎","廖國棟Sufin‧Siluko","徐志榮","李德維","陳玉珍","溫玉霞","林思銘","萬美玲","蔣萬安","魯明哲","吳斯懷","曾銘宗","廖婉汝","鄭天財Sra Kacaw"],"mtime":"2024-01-18T17:53:5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3-12","last_time":"2021-04-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3","會期":3,"字號":"院總第234號委員提案第25978號","laws":["04667"],"提案編號":"234委25978","案由":"本院委員林奕華、葉毓蘭等18人，有鑑於勞工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及私校教職員依據《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辦理提撥退休金時，皆享有免納入年度所得額課稅之優惠。然，軍、公、教人員提撥退休金時之相關扣稅規定，乃依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辦理，在其領取時，免納所得稅。又依據財政部公告計算個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之計算方式：「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萬1千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意即月退總所得低於78.1萬者，均得免扣所得稅。然，主計處109年11月公布國人平均年薪約莫落於64.1萬。換言之，多數國人在職所得都未及78.1萬，更遑論退休所得。爰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讓勞工、軍、公、教人員於在職期間提撥免稅規定一致，均一體適用「提繳免稅、月退定額免稅」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各行各業的退休、退職、退伍金，依相關法律規定免徵所得稅，其課稅方式有兩類；一類是「提繳時免稅，領取時定額免稅」，適用一般勞工、私立學校教職員，另一類則是「提繳時課稅，領取時免稅」，適用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政務官及公立學校教職員。\n二、立法院曾於109年12月8日做成決議，要求行政院、考試院等部會，對軍、公、教、勞退撫金、退休金、退伍金等課稅方式，做出統一標準與規範。\n三、爰修法讓軍、公、教之退休、退職、退伍金，免徵所得稅規定，朝提繳時免稅，領取時定額免稅方向修正。","對照表":[{"law_id":"04667","law_name":"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條　第一條所定人員依第四條規定領取之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撫卹金、撫慰金、資遣給與、中途離職者之退費及其孳息部分，免納所得稅。","law_content_id":"04667:04667:1994-12-13-制定:9","說明":"一、現行各行各業的退休、退職、退伍金，依相關法律規定免徵所得稅，其課稅方式有兩類；一類是「提繳時免稅，領取時定額免稅」，適用一般勞工、私立學校教職員，另一類則是「提繳時課稅，領取時免稅」，適用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政務官及公立學校教職員。\n\n二、立法院曾於109年12月8日做成決議，要求行政院、考試院等部會，對軍、公、教、勞退撫金、退休金、退伍金等課稅方式，做出統一標準與規範。\n\n三、爰修法讓軍、公、教之退休、退職、退伍金，免徵所得稅規定，朝提繳時免稅，領取時定額免稅方向修正。","修正":"第九條　第一條所定人員依第四條規定提繳之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撫卹金、撫慰金、資遣給與、中途離職者之退費及其孳息部分，免納所得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308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