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3110702013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04/LCEWA01_100304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04/LCEWA01_100304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3-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03-19","2021-03-23"],"會議代碼":"院會-10-3-4"},{"會期":"10-03-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3-19","2021-03-23"],"會議代碼":"院會-10-3-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7:50:21+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3-19","last_time":"2021-03-2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4","會期":3,"字號":"院總第1037號委員提案第26009號","laws":["01126"],"提案編號":"1037委26009","提案人":["廖婉汝"],"案由":"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7人，鑒於我國於107年邁入高齡社會，預估將於114年進一步進入超高齡社會，老人身心健康更需關注。老人長期足不出戶對於身心健康都有不良影響，鼓勵高齡者社會參與或參加戶外活動有助於老人保健，然而卻有不少高齡者對於戶外活動意願低落，究其原因為對於獨自外出缺乏安全感，若有人陪同外出則可提高其出門意願。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鼓勵家屬親友陪同高齡者參與戶外活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張育美","萬美玲","林思銘","曾銘宗","吳怡玎","鄭天財Sra Kacaw","徐志榮","李德維","陳以信","吳斯懷","呂玉玲","游毓蘭","溫玉霞","林奕華","翁重鈞","魯明哲"],"說明":"一、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及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n二、考慮老人行動不便，需有親友陪同外出以化解不安，以人工膝關節置換術患者平均年齡，女性約72歲，男性約71歲為參考基準，訂定年滿七十歲以上之老人，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與老人同等之優待。","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law_content_id":"01126:01126:2012-07-26-修正:28","說明":"一、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及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n\n二、考慮老人行動不便，需有親友陪同外出以化解不安，以人工膝關節置換術患者平均年齡，女性約72歲，男性約71歲為參考基準，訂定年滿七十歲以上之老人，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與老人同等之優待。","修正":"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n\n年滿七十歲以上之老人，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二項之優待措施。"}]}],"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311070201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