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325070204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06/LCEWA01_100306_0007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06/LCEWA01_100306_0007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04-06"],"會議代碼":"院會-10-3-6"},{"會期":"10-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4-06"],"會議代碼":"院會-10-3-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林德福"],"連署人":["鄭正鈐","李貴敏","洪孟楷","李德維","林為洲","林思銘","翁重鈞","廖婉汝","賴士葆","溫玉霞","陳玉珍","魯明哲","謝衣鳯","羅明才","許淑華","蔣萬安","陳以信"],"mtime":"2024-01-18T17:45:0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4-06","last_time":"2021-04-0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6","會期":3,"字號":"院總第966號委員提案第26171號","laws":["02518"],"提案編號":"966委26171","案由":"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有鑑於民眾若隨意丟棄菸蒂，除了會造成環境髒亂外，菸蒂丟棄到下水道中，恐有阻塞排水疑慮，同時有害化學物質也會進入水體影響海洋生物。為強化發揮法令嚇阻效果，本席等爰提出新增「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之二」條文草案，亂丟菸蒂者應接受戒菸與環境教育講習，無正當理由缺席講習者，可連續處罰。以維護海洋生態與環境整潔，避免下水道阻塞，維護排水功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環保署統計107年全國共處分亂丟菸蒂案件約7萬1千件，而近5年我國每年約銷售321億根香菸，若有1/4菸蒂遭亂丟，依此統計，每年約有80億根菸蒂流布於環境中（摘錄自「菸蒂對環境危害大加強取締亂丟菸蒂及輔導店面業者自主管理雙管齊下」108-09-20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n二、根據環保署網頁資料，歷來的淨灘或是環境清潔活動中，菸蒂是最常撿到的垃圾之一，菸濾嘴中的化學物質，如尼古丁、砷、鉛、銅、鉻、鎘及多環芳烴類，遭亂丟菸蒂內的有毒物質滲進水裡，對海洋生物帶來威脅，進而進入食物鏈，對於環境及國人健康都會造成危害。","對照表":[{"law_id":"02518","law_name":"廢棄物清理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二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鑑於臺灣每年約有2萬4,000名死於吸菸，而有3,000名死於二手菸害，每年因二手菸罹病約達15萬至23萬人，平均約2至3分鐘就有1名不吸菸者因他人吸菸而罹患疾病。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外，也造成健保給付相當大的負擔。\n\n三、目前對於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煙蒂之民眾，只能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讓其繳納罰金，再犯率高且並無法達到教化之目的。爰此，比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增訂本條，對隨地拋棄煙蒂處罰鍰之民眾應參加四小時之戒菸與環境教育講習，藉以協助民眾順利戒除亂丟菸蒂之惡習。","增訂":"第五十條之二　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拋棄煙蒂之規定者，應接受四小時之戒煙與環境教育講習。\n\n前項講習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應接受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屆時仍未參加者，按次連續處罰。\n\n主管機關辦理戒煙與環境教育講習得收取費用；其辦理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收費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衛生福利部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325070204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