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4120702018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08/LCEWA01_100308_0044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08/LCEWA01_100308_0044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04-16","2021-04-20"],"會議代碼":"院會-10-3-8"},{"會期":"10-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4-16","2021-04-20"],"會議代碼":"院會-10-3-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0-19"],"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8-26,36-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1-02"],"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8-26,36-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11-06"],"會議代碼":"委員會-10-8-26-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秀芳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游毓蘭等17人、委員鄭麗文等16人分別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其祿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嘉瑜等20人、委員范雲等19人分別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靜敏等16人及委員蘇巧慧等18人分別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23138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2183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4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4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7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9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9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6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7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28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20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20070203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其祿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10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4070203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8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1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0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3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6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6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0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8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525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4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78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175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3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8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3580000"}],"議案名稱":"「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mtime":"2024-01-18T17:39:40+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4-16","last_time":"2023-11-0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8","會期":3,"字號":"院總第1761號委員提案第26320號","laws":["01253"],"提案編號":"1761委26320","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鑒於《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立法時，為減低社會對立與衝突，諸多政策採取折衷態度。如同法第五條立法理由第三點明載，同性配偶之一方，無法與他方之血親成立姻親關係，致使解釋上《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同性配偶之保護產生空缺。實務上即發生同性配偶或前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之直系或旁系血親發生暴力事件，卻不受本法保護之窘境。為完備本法立法意旨，爰此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護遭受家庭暴力之被害人，我國於民國八十七年特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民國九十六年修正本法，將以下四類身份者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家庭成員之範疇：(1)配偶、前配偶；(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4)以及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n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施行，依該法第二條及第四條規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另依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於同性配偶準用之。準此，同性配偶之親屬若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所定家庭成員之範疇，其成員間發生暴力事件，自得適用本法。\n三、惟《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立法時，為減低社會對立與衝突，諸多政策採取折衷態度。如同法第五條立法理由第三點明載，同性配偶之一方，無法與他方之血親成立姻親關係。致生解釋上同性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之血親、或他方血親之配偶發生暴力事件時，得否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產生疑義。實務上即曾發生同性配偶或前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之直系或旁系血親發生暴力事件，卻無法依本法申請保護令，不受本法保護之窘境。為完備本法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護遭受家庭暴力之被害人之意旨，爰修正之。","對照表":[{"law_id":"01253","law_name":"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n\n一、配偶或前配偶。\n\n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n\n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n\n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law_content_id":"01253:01253:2007-03-05-全文修正:4","說明":"一、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護遭受家庭暴力之被害人，我國於民國八十七年特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民國九十六年修正本法，將以下四類身份者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家庭成員之範疇：(1)配偶、前配偶；(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4)以及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n\n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施行，依該法第二條及第四條規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另依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於同性配偶準用之。準此，同性配偶之親屬若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所定家庭成員之範疇，其成員間發生暴力事件，自得適用本法。\n\n三、惟《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立法時，為減低社會對立與衝突，諸多政策採取折衷態度。如同法第五條立法理由第三點明載，同性配偶之一方，無法與他方之血親成立姻親關係。致生解釋上同性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之血親、或他方血親之配偶發生暴力事件時，得否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產生疑義。實務上即曾發生同性配偶或前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之直系或旁系血親發生暴力事件，卻無法依本法申請保護令，不受本法保護之窘境。為完備本法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護遭受家庭暴力之被害人之意旨，爰增列本條第一項第五款至第七款。\n\n四、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配合修正。","修正":"第三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n\n一、配偶或前配偶。\n\n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n\n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n\n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n\n五、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n六、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n七、現為或曾為配偶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412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