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415070200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09/LCEWA01_100309_0002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09/LCEWA01_100309_0002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04-23","2021-04-27"],"會議代碼":"院會-10-3-9"},{"會期":"10-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4-23","2021-04-27"],"會議代碼":"院會-10-3-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超明","李貴敏"],"連署人":["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徐志榮","許淑華","趙正宇","吳怡玎","林思銘","林文瑞","陳玉珍","鄭正鈐","吳斯懷","張育美","楊瓊瓔","陳雪生","廖婉汝"],"mtime":"2024-01-18T17:32:5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4-23","last_time":"2021-04-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9","會期":3,"字號":"院總第1604號委員提案第26345號","laws":["01189"],"提案編號":"1604委26345","案由":"本院委員陳超明、李貴敏等17人，鑒於我國已逐漸邁向高齡化國家，對長者之尊重與相關社會福利應有相當之提升；長者較一般人有更多時候需面對病痛之侵擾，為使其有尊嚴的面對疾病，避免目前各縣市依財政狀況或政治承諾而有不同程度減免長者之健保費，爰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七十五歲以上長者免除自行負擔健保費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已逐漸邁向高齡社會，基於長者多年來對社會的付出應給予相當之尊重，政府在財政措施與社會福利應有一定程度進行修正，提升其社會福利。\n二、目前的全民健保，因各縣市之財政狀況與選舉時政見之承諾，使得同一個國家，卻因住在不同縣市，有些長者需要自行負擔健保費，有些卻由縣市負擔，造成彼此間的不公平。許多民怨認為，同樣都是辛勤繳稅，臨老卻被視為二等公民，情何以堪，這是制度上的歧視。\n三、為使民眾於年長時能被一視同仁，有尊嚴地享受就醫等健保福利，爰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修正草案，增訂第一項第四款，年滿七十五歲以上長者免除自行負擔健保費用。","對照表":[{"law_id":"01189","law_name":"全民健康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八條　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依第四十三條及前條規定自行負擔費用：\n\n一、重大傷病。\n\n二、分娩。\n\n三、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n\n前項免自行負擔費用範圍、重大傷病之項目、申請重大傷病證明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189:01189:2011-01-04-全文修正:53","說明":"為免除現今各縣市各自為政減免高齡長者健保費之現象，避免國人同樣繳稅，卻因住在不同縣市，而有是否減免健保費之差別待遇狀況。同時，也是對長者辛苦付出一輩子的基本尊重，爰增修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年滿七十五歲以上長者，免除自行負擔健保費用。","修正":"第四十八條　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依第四十三條及前條規定自行負擔費用：\n\n一、重大傷病。\n\n二、分娩。\n\n三、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n\n四、年滿七十五歲以上。\n前項免自行負擔費用範圍、重大傷病之項目、申請重大傷病證明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415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