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429070200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11/LCEWA01_100311_0003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11/LCEWA01_100311_0003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3-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1-05-07","2021-05-11"],"會議代碼":"院會-10-3-11"},{"會期":"10-03-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5-07","2021-05-11"],"會議代碼":"院會-10-3-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海岸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7:24:2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5-07","last_time":"2021-05-1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11","會期":3,"字號":"院總第310號委員提案第26522號","laws":["01216"],"提案編號":"310委26522","提案人":["楊曜","陳雪生","陳玉珍","莊瑞雄","劉建國","蔡適應"],"案由":"本院委員楊曜、陳雪生、陳玉珍、莊瑞雄、劉建國、蔡適應等17人，海洋資源日益耗損，維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為我國環境保護重要課題，為此，當船舶航行有影響海洋環境之疑慮時，即時調整航道降低環境污染風險相對重要，但我國水域航道並非全由航政機關統籌辦理劃設，為兼顧海洋環境保障及船舶安全航行，爰擬具「海岸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蔡易餘","王美惠","張宏陸","趙天麟","湯蕙禎","羅致政","陳明文","管碧玲","吳琪銘","林俊憲","何欣純"],"說明":"一、經查，海岸管理法之上位計畫為「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該計畫第六章執行計畫之表6.2-1「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及配合事項一覽表」敘明「九、航道、航線規劃及海難應變機制檢討」主辦機關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爰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劃設之航道，應由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航道調整並公告之。\n二、考量海岸地區主管機關對於發生「船舶航行有影響海岸保護或肇致海洋污染之虞」之情事時，必須主動介入處理，然現行近岸海域中除商港之進出港航道係由交通部航港局會商港務公司及相關單位後劃設，其餘工業港、漁港及其他因使用目的劃設之航道，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航道，並非由航政機關統籌辦理，故修正本條文後段之文字。","對照表":[{"law_id":"01216","law_name":"海岸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海岸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條　船舶航行有影響海岸保護或肇致海洋污染之虞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航政主管機關調整航道，並公告之。","law_content_id":"01216:01216:2015-01-20-制定:22","說明":"目前商港、工業港及漁港等航道係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及管理，倘中央主管機關有調整航道必要，除會商航政主管機關外，亦應會商航道劃設或維護管理機關，並由該等機關公告，以明權責。","修正":"第二十條　船舶航行有影響海岸保護或肇致海洋污染之虞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航政主管機關及航道劃設或維護管理機關調整航道，並由航道劃設或維護管理機關依法公告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429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