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429070203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11/LCEWA01_100311_0006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11/LCEWA01_100311_0006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2519/1124502519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3-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05-07","2021-05-11"],"會議代碼":"院會-10-3-11"},{"會期":"10-03-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5-07","2021-05-11"],"會議代碼":"院會-10-3-1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0-19"],"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8-26,36-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1-02"],"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8-26,36-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11-06"],"會議代碼":"委員會-10-8-26-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秀芳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游毓蘭等17人、委員鄭麗文等16人分別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其祿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嘉瑜等20人、委員范雲等19人分別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靜敏等16人及委員蘇巧慧等18人分別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23138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2183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4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4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7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2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9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6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7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28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20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20070203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其祿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10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4070203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8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1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0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3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6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6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0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8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525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4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78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175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6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3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8人「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3580000"}],"議案名稱":"「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7:25:4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5-07","last_time":"2023-11-0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11","會期":3,"字號":"院總第1761號委員提案第26549號","laws":["01253"],"提案編號":"1761委26549","提案人":["游毓蘭"],"案由":"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有鑑於「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未規定同性二人之結合，準用「民法」有關姻親之相關規範，致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時，同性二人結合對方之親屬，或其他類似於異性結合姻親之人，若有家庭暴力行為，現行制度無從保障，有必要修法加以修正，爰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費鴻泰","吳斯懷","孔文吉","鄭麗文","翁重鈞","鄭天財Sra Kacaw","林思銘","林為洲","楊瓊瓔","呂玉玲","廖婉汝","高金素梅","林奕華","魯明哲","陳玉珍","陳雪生"],"說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以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施行法（以下稱施行法法），保障同性二人與異性二人親密、排他、永久之結合（以下稱同性二人結合），應受平等之保障。惟查施行法，針對同性二人結合並無準用民法姻親之規定，影響所及，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同性二人對方之親屬，若有家庭暴力行為，無從由法院核發保護令，甚至相關衛生行政、犯罪防治、教育行政、通訊傳播……等等政策，均無從納入同性與異性結合相同，均可能受到對方家屬實施家庭暴力之觀念，性別平等保障有所不足。\n然而，因為華人家庭之傳統觀念，在家庭之中對同志之偏見，仍然廣泛存在，同性結合關係之對方父母或其他家屬，經常有「自己家小孩是被別人帶壞」的觀念，未能尊重晚輩之性傾向，致對同性結合關係之對方施加肢體、精神等壓力。因此在華人家庭關係中，與異性結合相較，同性結合防治家暴之需求應該更加普遍。爰此，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對照表":[{"law_id":"01253","law_name":"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n\n一、配偶或前配偶。\n\n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n\n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n\n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law_content_id":"01253:01253:2007-03-05-全文修正:4","說明":"一、因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未準用民法上配偶之規定，因此相類異性結合姻親的情況，例如同性結合一方之血親，對同性結合之另一方有身體、精神虐待等家庭暴力行為，無從管制。\n\n二、另民法第九百七十條規定姻親為「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為與現行法制用語一致，並落實平等保障同性結合，增訂第二項有關計算親系親等之標準。","修正":"第三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n\n一、配偶或前配偶。\n\n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n\n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n\n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n\n計算前項姻親之親系及親等時，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立之關係，視同民法上之配偶。"}]}],"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429070203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