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5190702019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14/LCEWA01_100314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14/LCEWA01_100314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244/1104301244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244/1104301244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244/1104301244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244/1104301244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1-05-31"],"會議代碼":"院會-10-3-14"},{"會期":"10-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5-31"],"會議代碼":"院會-10-3-1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10-04"],"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4-36,19-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10-0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謝衣鳯等18人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1012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110702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9070204700"}],"議案名稱":"「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楊瓊瓔"],"連署人":["孔文吉","呂玉玲","鄭天財Sra Kacaw","馬文君","謝衣鳯","羅明才","游毓蘭","李貴敏","曾銘宗","高虹安","李德維","溫玉霞","廖婉汝","陳以信","洪孟楷"],"mtime":"2024-01-18T17:13:1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5-31","last_time":"2021-10-0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679號委員提案第26746號","laws":["01019"],"提案編號":"679委26746","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鑑於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於民國110年2月3日業經總統公布實施。而依據民國100年2月18日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草案」第五條規定「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五、產業園區管理局：執行產業園區與加工出口區之規劃、開發、招商、營運及管理業務事項。」未來經濟部會將工業局及加工區管理處合併成為產業園區管理局，而在完成修法之前，應可先將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更名為產業園區管理局，俾符合現狀，以利行事。爰擬具「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019","law_name":"經濟部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經濟部設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其組織以法律定之。","law_content_id":"01019:01019:1981-01-06-全文修正:13","說明":"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於民國110年2月3日業經總統公布實施。而依據民國100年2月18日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草案」第五條規定「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五、產業園區管理局：執行產業園區與加工出口區之規劃、開發、招商、營運及管理業務事項。」未來經濟部會將工業局及加工區管理處合併成為產業園區管理局，而在完成修法之前，應可先將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更名為產業園區管理局，俾符合現狀，以利行事。","修正":"第十三條　經濟部設產業園區管理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519070201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