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5200702008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14/LCEWA01_100314_0004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14/LCEWA01_100314_0004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05-31"],"會議代碼":"院會-10-3-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9人","議案狀態":"排入院會","提案人":["劉世芳","周春米","賴瑞隆","陳亭妃","何志偉"],"連署人":["范雲","吳思瑤","許智傑","蘇治芬","陳柏惟","鍾佳濱","吳玉琴","羅致政","黃世杰","邱志偉","鄭運鵬","黃國書","郭國文","張廖萬堅"],"mtime":"2024-01-18T17:14:38+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5-31","last_time":"2021-05-3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26762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26762","案由":"本院委員劉世芳、周春米、賴瑞隆、陳亭妃、何志偉等19人，有鑑於少子女化問題涉及國安問題，而低生育率持續低迷，一部分肇因於受僱者產假期間的收入減少；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減輕女性勞工生育壓力，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布之《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0年至2070年）》，我國於2017年老年人口超越幼年人口；2018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過14%，進入超高齡社會；2025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過20%，進入超高齡社會。由此趨勢觀之，少子女化及高齡化恐成嚴峻之國安議題。\n二、現行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第二項後段規定，產假期間受僱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此一規定恐使方投入職場之年輕女性，礙於收入減損而放棄生育。\n三、考量原規定亦有保障僱主穩定僱用之作用，建議修正為「（受僱）未滿六個月者得按比例減少發給，但不得低於工資之半數」，既保障僱主負擔能力，亦能讓女性員工能安心生育。","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n\n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law_content_id":"01139:01139:1984-07-19-制定:55","說明":"一、本條條文修正。\n\n二、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布之《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0年至2070年）》，我國於2017年老年人口超越幼年人口；2018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過14%，進入超高齡社會；2025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過20%，進入超高齡社會。由此趨勢觀之，少子女化及高齡化恐成嚴峻之國安議題。\n\n三、現行條文第二項後段規定，產假期間受僱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此一規定恐使方投入職場之年輕女性，礙於收入減損而放棄生育。\n\n四、考量原規定亦有保障僱主穩定僱用之作用，建議修正為「（受僱）未滿六個月者得按比例減少發給，但不得低於工資之半數」，既保障僱主負擔能力，亦能讓女性員工能安心生育。","修正":"第五十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n\n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得按比例減少發給，但不得低於工資之半數。"}]}],"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520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