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5240702009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14/LCEWA01_100314_0006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14/LCEWA01_100314_0006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2578/1104502578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2578/110450257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2578/1104502578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2578/1104502578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05-31"],"會議代碼":"院會-10-3-14"},{"會期":"10-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5-31"],"會議代碼":"院會-10-3-14"},{"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11-29"],"會議代碼":"委員會-10-4-26-2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12-0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淑華等17人、委員莊競程等19人、委員林文瑞等16人及委員蔣萬安等16人分別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1206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7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4070202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競程等19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30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4070201700"}],"議案名稱":"「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文瑞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林文瑞","李德維"],"連署人":["翁重鈞","孔文吉","鄭天財Sra Kacaw","陳玉珍","林奕華","洪孟楷","林為洲","溫玉霞","許淑華","廖婉汝","游毓蘭","林思銘","楊瓊瓔","魯明哲"],"mtime":"2024-01-18T17:15:10+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5-31","last_time":"2021-12-0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1537號委員提案第26782號","laws":["03631"],"提案編號":"1537委26782","案由":"本院委員林文瑞、李德維等16人，有鑑於我國已於2018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個人與家庭之照護壓力日漸加重，政府應盡相關輔助之責。就業保險法現行規定失業者若扶養無工作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得申請失業給付加領10%，最多可加給20%。但現行規定並未將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以致失業者生活負擔依舊沉重，與本法意旨有違。爰此，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以減輕非自願離職者家庭扶養負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個人與家庭之照護壓力日漸加重，但現行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中，並未將無工作收入的父母列入失業加給的扶養眷屬對象，致失業者雙親無法獲得妥善照顧，相對加重失業者的生活負擔；考慮到一個家庭若同時扶幼與扶老將產生資源排擠，故除了將父母計入扶養單位，更放寬加領上限至30%，使被保險人於失業後可維持基本扶養所需，降低我國失業者扶養負擔。\n二、爰此，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以減輕非自願離職者家庭扶養負擔。","對照表":[{"law_id":"03631","law_name":"就業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之一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二十。\n\n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law_content_id":"03631:03631:2009-03-31-修正:24","說明":"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個人與家庭之照護壓力日漸加重，但現行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並未將無工作收入的父母列入失業加給的扶養眷屬對象，致失業者之雙親無法獲得妥善照顧，相對加重失業者的生活負擔；考慮到一個家庭若同時扶幼與扶老將產生資源排擠，故除了將父母計入扶養單位，更放寬加領上限至30%，使被保險人於失業後可維持基本扶養所需，降低我國失業者扶養負擔。","修正":"第十九條之一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三十。\n\n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524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