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5260702003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3/14/LCEWA01_100314_0006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3/14/LCEWA01_100314_0006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1235/1112401235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1235/1112401235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1235/1112401235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1235/1112401235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1-05-31"],"會議代碼":"院會-10-3-14"},{"會期":"10-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05-31"],"會議代碼":"院會-10-3-14"},{"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12-13"],"會議代碼":"委員會-10-4-23-13"},{"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4-11"],"會議代碼":"委員會-10-5-23-6"},{"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4-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5-23-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歐珀等19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17人、委員曾銘宗等20人分別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4180703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200702028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3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2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0人「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18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8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101070200200"}],"議案名稱":"「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陳歐珀","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連署人":["劉建國","陳亭妃","陳柏惟","賴香伶","蘇治芬","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蔡壁如","蔡易餘","邱泰源","張其祿","莊競程","邱顯智","黃秀芳","江永昌","陳素月","許智傑"],"mtime":"2024-01-18T17:15:3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05-31","last_time":"2022-04-1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822號委員提案第26789號","laws":["02018"],"提案編號":"822委26789","案由":"本院委員陳歐珀、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有鑑於電子化及電子商務盛行，契約之要式性不再侷限於書面紙本，爰參照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於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增訂旅行業與旅客簽定旅遊契約之方式，得以電子簽章為之；以及改善同條第三項將契約書印製於收據憑證內導致字體過小，難以有效判讀之困擾。爰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俾符便民需求，並減少雙方當事人締約成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旅遊時，應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惟鑑於電子化及電子商務盛行，契約之要式性不再侷限於書面紙本，爰參照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於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增訂旅行業與旅客簽定旅遊契約之方式，得以電子簽章為之。\n二、另上開條文第三項係於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時所增訂，其立法用意在於簡化旅行業與旅客簽訂契約之方式，惟旅行業者迭有反映，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有其一定規格，加以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繁多，致無法將該定型化契約條款逐一印製於該收據憑證，亦因字體甚小，旅客無法清楚審閱及辨識，並易增困擾，是以本項規定於實務執行上已形同具文，故為符實務現況，爰將本項規定予以刪除。","對照表":[{"law_id":"02018","law_name":"發展觀光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九條　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旅客旅遊時，應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n\n前項契約之格式、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旅行業將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書格式公開並印製於收據憑證交付旅客者，除另有約定外，視為已依第一項規定與旅客簽約。","說明":"一、鑒於電子化及電子商務盛行，契約之要式性不再侷限於書面紙本，爰參照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於第一項增訂旅行業與旅客簽訂旅遊契約之方式，得以電子簽章為之，俾符便民需求，減少雙方當事人締約成本。\n\n二、第三項規定係於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時所增訂，其立法用意固在於簡化旅行業與旅客簽訂契約之方式，惟因業者迭有反映，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有其一定之規格，加以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繁多，致無法將該定型化契約條款逐一印製於該收據憑證，即便印製於該收據憑證，亦因字體甚小，旅客無法清楚審閱及辨識，並易增困擾，是以本項規定於實務執行上已徒成具文，故為符實務現況，爰將本項規定予以刪除。","修正":"第二十九條　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旅客旅遊時，應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並得以電子簽章方式為之。\n\n前項契約之格式、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526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