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9220702003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00704337/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4/LCEWA01_100414_0084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4/LCEWA01_100414_0084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0-01","2021-10-05"],"會議代碼":"院會-10-4-3"},{"會期":"10-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0-15","2021-10-19"],"會議代碼":"院會-10-4-5"},{"會期":"10-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退回程序委員會","日期":["2021-10-15","2021-10-19"],"會議代碼":"院會-10-4-5"},{"會期":"10-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0-22","2021-10-26"],"會議代碼":"院會-10-4-6"},{"會期":"10-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日期":["2021-10-22","2021-10-26"],"會議代碼":"院會-10-4-6"},{"會期":"10-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2-17","2021-12-21"],"會議代碼":"院會-10-4-14"},{"會期":"10-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1-12-17","2021-12-21"],"會議代碼":"院會-10-4-1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1-12-14"],"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112130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黃國書"],"連署人":["林宜瑾","蔡易餘","陳亭妃","趙天麟","蘇巧慧","鍾佳濱","陳歐珀","王美惠","張宏陸","何志偉","陳秀寳","莊競程","莊瑞雄","陳素月","湯蕙禎","羅致政"],"mtime":"2024-01-18T16:29:29+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0-01","last_time":"2021-12-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3","會期":4,"字號":"院總第727號委員提案第26873號","laws":["01518"],"提案編號":"727委26873","案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鑒於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自106年4月28日起實施降稅措施至今，有效帶動整體市場活絡性及成交量，提高一般投資人投入市場之意願，也挹注政府稅收，為促進台灣證券市場良性發展，確保政策穩定及降低投資人不確定性之臆測，爰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明定當日沖銷交易之證券交易稅以千分之1.5稅率課徵。自106年4月28日通過實施迄今，大幅提升市場流動性及成交量，也帶動一般投資人投入市場之意願。據金管會統計資料，110年1-7月集中及櫃買市場日均成交值5236.13億元，較106年日均成交值1,373.05億元，有顯著之成長；110年1-7月集中及櫃買市場現股當沖占該等市場成交值比重約39.5%，遠高於106年比重20.6%。\n二、當沖降稅措施不僅帶動台股動能，也挹注政府稅收，據財政部統計資料，110年1-7月推估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日平均證券交易稅收3.08億元，高於106年之0.48億元。且為滿足投資人需求，國外各主要市場均提供當沖交易，相較於國際市場當沖比例約4至6成，我國投資市場當沖比例尚屬合理，為促進台灣證券市場良性發展，確保政策穩定及降低投資人不確定性之臆測，爰修正延長施行期限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證券商自行買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為千分之一點五。","對照表":[{"law_id":"01518","law_name":"證券交易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之二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證券商自行買賣，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一點五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不適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law_content_id":"01518:01518:2018-04-13-修正:4","說明":"鑒於現股當日沖銷交易降稅措施至今，有效帶動整體市場活絡性及成交量，提高一般投資人投入市場之意願，也挹注政府稅收，為促進台灣證券市場良性發展，確保政策穩定及降低投資人不確定性之臆測，爰修正延長施行期限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證券商自行買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為千分之一點五。","修正":"第二條之二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證券商自行買賣，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一點五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不適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922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