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9270702005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04/LCEWA01_100404_0010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04/LCEWA01_100404_0010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5-17"],"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0-1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5-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0-1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5-19"],"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220"},{"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9"],"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699"},{"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3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90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明文等18人、委員張育美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9人、委員黃國書等22人、委員吳秉叡等22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江永昌等23人、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25人及委員賴品妤等16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16478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1396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20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5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04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3070202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6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6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5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9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3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5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55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5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76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5161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7:04:21+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賴士葆"],"連署人":["謝衣鳯","魯明哲","吳怡玎","林為洲","鄭正鈐","張育美","吳斯懷","游毓蘭","曾銘宗","萬美玲","鄭天財Sra Kacaw","陳以信","鄭麗文","廖婉汝","林德福","陳玉珍","費鴻泰","李德維"],"first_time":"2021-10-08","last_time":"2023-05-19","會期":4,"屆期":10,"meet_id":"院會-10-4-4","字號":"院總第184號委員提案第26970號","laws":["01517"],"提案編號":"184委26970","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為節能減碳及產業發展所需，降低民眾購買民生必需品之節能電器負擔，進而促進經濟發展，增進全民福祉，應從節能電器源頭做起，即免徵節能電器貨物稅，以鼓勵廠商研發製造或進口節能電器，並可將其免徵效益轉嫁於消費者之購買價格。有鑑於此，爰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者，該等貨物應免徵貨物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節能減碳及產業發展所需，降低民眾購買民生必需品之節能電器負擔，進而促進經濟發展，增進全民福祉，應從節能電器源頭做起，即免徵節能電器貨物稅，以鼓勵廠商研發製造或進口節能電器，並可將其免徵效益轉嫁於消費者之購買價格。因此可能產生之稅損，除因提高業者進口該等電器，能增加關稅收入，且提高節能電器銷售額，等同增加營業稅及營業所得稅等收入，亦可從節省電器使用期間電費彌補，及對非節能電器提高貨物稅稅率，予以汰劣擇優。依據經濟部能源局評估報告顯示，此類貨品所造成稅損的國庫損失約新台幣22億元，但其實際節省用量則達19億度電（約當55億元），因此政府實有必要修正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為免徵貨物稅之規定，並同時刪除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二年六月十四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21-05-07-修正:15","說明":"為節能減碳及產業發展所需，降低民眾購買民生必需品之節能電器負擔，進而促進經濟發展，增進全民福祉，應從節能電器源頭做起，即免徵節能電器貨物稅，以鼓勵廠商研發製造或進口節能電器，並可將其免徵效益轉嫁於消費者之購買價格。因此可能產生之稅損，除因提高業者進口該等電器，能增加關稅收入，且提高節能電器銷售額，等同增加營業稅及營業所得稅等收入，亦可從節省電器使用期間電費彌補，及對非節能電器提高貨物稅稅率，予以汰劣擇優。爰修正第一項為免徵貨物稅之規定，並同時刪除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修正":"第十一條之一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者，該等貨物應免徵貨物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927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