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9270702013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04/LCEWA01_100404_0010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04/LCEWA01_100404_0010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722/1104301722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722/110430172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722/110430172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1722/110430172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12-13"],"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4-36,35-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12-1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112130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12-16"],"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4-36,35-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12-16"],"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4-36,35-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許淑華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委員翁重鈞等24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分別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1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正鈐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呂玉玲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1216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8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0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9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7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70702030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4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4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2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13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14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6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8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25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2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7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11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8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118070200600"},{"議案名稱":"行政院「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713070100100"}],"議案名稱":"「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張育美"],"連署人":["廖國棟Sufin‧Siluko","魯明哲","徐志榮","林為洲","鄭正鈐","蔣萬安","李德維","洪孟楷","李貴敏","吳斯懷","陳玉珍","曾銘宗","謝衣鳯","游毓蘭","溫玉霞","陳雪生","吳怡玎"],"mtime":"2024-01-18T17:04:1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0-08","last_time":"2021-12-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4","會期":4,"字號":"院總第1061號委員提案第26980號","laws":["01407"],"提案編號":"1061委26980","案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為促進我國適婚年齡者的結婚及生育意願，鼓勵雙親共同分擔養育子女之責任，打造育兒平等的性別友善環境，進而緩和少子化帶來之嚴重衝擊，爰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內政部統計指出，我國2020年1月至12月之出生人數為16萬5,249人，創歷年新低，死亡人數為17萬3,156人，死亡人數超過出生人數，人口首度呈負成長。\n二、為促進我國適婚年齡者的結婚及生育意願，打造安心懷孕及友善生育環境，鼓勵雙親共同分擔養育子女之責任，使雙親有彈性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選擇是否共同照顧年幼子女之空間，爰提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修正草案，刪除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規定。","對照表":[{"law_id":"01407","law_name":"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條之一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n\n一、任職六個月以上，為撫育滿三歲前子女者；其申請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n\n二、配偶應軍事任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之期間在一年以上，擬隨同前往者。\n\n前項第一款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必要時得延長一年。\n\n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n\n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第一款及前二項規定申請留職停薪。\n\n第一項第二款留職停薪期間，以配偶實際派赴國外工作之期間為限。\n\n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屆滿前留職停薪原因消滅者，應予復職。","law_content_id":"01407:01407:2019-11-19-修正:10","說明":"一、內政部統計指出，我國2020年1月至12月之出生人數為16萬5,249人，創歷年新低，死亡人數為17萬3,156人，死亡人數超過出生人數，人口首度呈負成長。\n\n二、為促進我國適婚年齡者的結婚及生育意願，打造安心懷孕及友善生育環境，鼓勵雙親共同分擔養育子女之責任，使雙親有彈性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選擇是否共同照顧年幼子女之空間，爰提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修正草案，刪除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規定。","修正":"第九條之一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n\n一、任職六個月以上，為撫育滿三歲前子女者。\n\n二、配偶應軍事任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之期間在一年以上，擬隨同前往者。\n\n前項第一款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必要時得延長一年。\n\n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n\n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第一款及前二項規定申請留職停薪。\n\n第一項第二款留職停薪期間，以配偶實際派赴國外工作之期間為限。\n\n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屆滿前留職停薪原因消滅者，應予復職。"}]}],"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927070201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