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9300702016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04/LCEWA01_100404_0005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04/LCEWA01_100404_0005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明文","陳歐珀","莊瑞雄","蘇震清","陳亭妃","何志偉"],"連署人":["王美惠","湯蕙禎","張宏陸","邱議瑩","蔡壁如","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岱樺","劉櫂豪","羅致政","蘇治芬","王婉諭","鄭運鵬","陳椒華"],"mtime":"2024-01-18T17:02:0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0-08","last_time":"2021-10-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4","會期":4,"字號":"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27049號","laws":["03616"],"提案編號":"1542委27049","案由":"本院委員陳明文、陳歐珀、莊瑞雄、蘇震清、陳亭妃、何志偉等19人，為完善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有關雇主不得對於性別有差別待遇，以及其他不當要求受雇者預先離職、留職停薪或解僱之相關保障。爰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條文，有關雇主不得以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為要求受雇者預先離職、留職停薪或解僱之理由，但雇主任以上述事由為差別待遇，現行條文對受雇者就缺乏保障，故明文規定相關保障。並對第七條至本條有關差別待遇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以明確認定方式。","對照表":[{"law_id":"03616","law_name":"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n\n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n\n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law_content_id":"03616:03616:2007-12-19-修正:14","說明":"為避免雇主以結婚、懷孕、分娩及育兒等事由，對於受雇者為差別待遇，故明文規定相關保障。並對第七條至本條有關差別待遇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以明確認定方式。","修正":"第十一條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n\n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或其他不合理差別待遇之理由。\n\n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n\n第七條至本條有關差別待遇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930070201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