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09300702035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04/LCEWA01_100404_0007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04/LCEWA01_100404_0007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400989/1112400989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3-21"],"會議代碼":"委員會-10-5-23-4"},{"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3-3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2-05-1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205160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2-05-2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205200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范雲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18人分別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第四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七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鐵路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6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7人、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30人擬具「鐵路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六條文草案」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401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922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21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4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4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3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鐵路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30070203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鐵路法第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31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第四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3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6人「鐵路法第七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826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鐵路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7070204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30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7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30070203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7人「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6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08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2人「鐵路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2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30人「鐵路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六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02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鐵路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2070201600"}],"議案名稱":"「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洪孟楷","吳斯懷","楊瓊瓔"],"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溫玉霞","孔文吉","魯明哲","賴士葆","李德維","江啟臣","曾銘宗","游毓蘭","張育美","陳雪生","吳怡玎","廖國棟Sufin‧Siluko"],"mtime":"2024-01-18T17:03:10+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0-08","last_time":"2022-03-3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4","會期":4,"字號":"院總第380號委員提案第27068號","laws":["02014"],"提案編號":"380委27068","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吳斯懷、楊瓊瓔等17人，考量鐵路安全不可馬虎，是以提出「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鐵路保安、危險物品、鐵道空側安全等範圍，納為鐵路機構應訂定應變計畫之法源依據，並另增訂交通部鐵道局應建置自願安全報告系統，除提供鐵路從業人員提報外，亦應對一般民眾開放之有關內容。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本提案考量交通部鐵道局已於107年6月11日成立，是以為落實辦理各鐵路運輸系統監督與管理業務並配合交通部為主管機關，爰修正本條文對機關之用語，以求明確。\n二、參考交通部民航局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其所具備有保安、空運危險物品及航站空側安全自願報告操作功能，爰修正第四項。新增鐵路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除原內容外，並包含鐵路保安、危險物品、鐵道空側安全範圍。\n三、鐵路機構對應變計畫現存有演練之義務，並受事後管理及監督機關之內容查核；本提案考量演練不能馬虎，再多一分預備及多一分安全保障下，所認演練亦當為定期與不定期之作業方為周全。是以，特增訂演練情形之定期與不定期辦理皆需受查核之規範。\n四、增訂交通部鐵道局應建置自願安全報告系統，除提供鐵路從業人員提報外，亦應對一般民眾開放之，藉中央法律明定以求鐵路安全之提升。","對照表":[{"law_id":"02014","law_name":"鐵路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或嚴重遲延，應立即通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亦應按月彙報。\n\n前項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嚴重遲延及異常事件之定義、通報內容、通報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交通部定之。\n\n交通部得就鐵路機構按第一項規定所提報告內容，要求鐵路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主管說明。\n\n鐵路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其內容應包括現場處置、通報作業、旅客訊息公告、旅客疏散或接駁、人員救護、運轉調度、搶修救援之人力調度與器材備置。\n\n鐵路機構應按應變計畫定期實施演練，並作檢討及改善。\n\n交通部得就鐵路機構所訂應變計畫之內容及演練情形予以查核，如認為辦理不善，應命其限期改善。\n\n鐵路機構辦理第一項通報時，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同時向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通報。","law_content_id":"02014:02014:2020-05-05-修正:46","說明":"一、本提案考量交通部鐵道局已於107年6月11日成立，是以為落實辦理各鐵路運輸系統監督與管理業務並配合交通部為主管機關，爰修正本條文對機關之用語，以求明確。\n\n二、參考交通部民航局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其所具備有保安、空運危險物品及航站空側安全自願報告操作功能，爰修正第四項。新增鐵路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除原內容外，並包含鐵路保安、危險物品、鐵道空側安全範圍。\n\n三、鐵路機構對應變計畫現存有演練之義務，並受事後管理及監督機關之內容查核；本提案考量演練不能馬虎，再多一分預備及多一分安全保障下，所認演練亦當為定期與不定期之作業方為周全。是以，特增訂演練情形之定期與不定期辦理皆需受查核之規範。\n\n四、增訂交通部鐵道局應建置自願安全報告系統，除提供鐵路從業人員提報外，亦應對一般民眾開放之，藉中央法律明定以求鐵路安全之提升。","修正":"第四十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或嚴重遲延，應立即通報交通部鐵道局，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亦應按月彙報。\n\n前項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嚴重遲延及異常事件之定義、通報內容、通報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n\n交通部鐵道局得就鐵路機構按第一項規定所提報告內容，要求鐵路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主管說明。\n\n鐵路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其內容應包括現場處置、通報作業、旅客訊息公告、旅客疏散或接駁、人員救護、運轉調度、搶修救援之人力調度、鐵路保安、危險物品、鐵道空側安全與器材備置。\n\n鐵路機構應按應變計畫定期實施演練，並作檢討及改善。\n\n交通部鐵道局得就鐵路機構所訂應變計畫之內容及定期與不定期演練情形予以查核，如認為辦理不善，應命其限期改善。\n\n鐵路機構辦理第一項通報時，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同時向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通報。\n\n交通部鐵道局應建置自願安全報告系統，除提供鐵路從業人員提報外，亦應對一般民眾開放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0930070203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