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0040702015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00704544/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5/LCEWA01_100415_0054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5/LCEWA01_100415_0054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會期":"10-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日期":["2021-10-08","2021-10-12"],"會議代碼":"院會-10-4-4"},{"會期":"10-04-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2-24","2021-12-28"],"會議代碼":"院會-10-4-15"},{"會期":"10-04-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1-12-24","2021-12-28"],"會議代碼":"院會-10-4-1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陳素月"],"連署人":["黃秀芳","蔡易餘","黃國書","吳玉琴","劉櫂豪","邱泰源","蘇震清","吳秉叡","何志偉","陳明文","邱議瑩","林楚茵","林俊憲","陳雪生","邱志偉","王美惠","鍾佳濱","莊競程"],"mtime":"2024-01-18T16:26:3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0-08","last_time":"2021-12-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4","會期":4,"字號":"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27095號","laws":["03616"],"提案編號":"1542委27095","案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針對現行法規對請育嬰假仍有相當程度的限制，尤其夫妻雙方不得同時請育嬰假，對於有實質需要的夫妻而言造成非常大的困擾，尤其疫情期間夫妻無法同時請育嬰假，更是對個人權益造成損害，家庭生活品質也受到影響。爰此，特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育嬰假原本的目的就是希望讓父母可以有充裕的時間照顧家中的嬰兒。然後片面規定夫妻雙方只能有一方請育嬰假，使得夫妻雙方必須協調由誰出面請假。\n二、隨著疫情爆發，無法外出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加，夫妻同時請育嬰假更有實際層面的需要。為了讓嬰兒有更完整的照顧，修法讓夫妻可以同時請育嬰假且不需要提出理由，方才可以顧及夫妻權益。","對照表":[{"law_id":"03616","law_name":"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二條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law_content_id":"03616:03616:2001-12-21-制定:26","說明":"一、本條刪除。\n\n二、針對現行法規對請育嬰假仍有相當程度的限制，尤其夫妻雙方不得同時請育嬰假，對於有實質需要的夫妻而言造成非常大的困擾，尤其疫情期間夫妻無法同時請育嬰假，更是對個人權益造成損害，家庭生活品質也受到影響。隨著疫情爆發，無法外出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加，夫妻同時請育嬰假更有實際層面的需要。為了讓嬰兒有更完整的照顧，修法讓夫妻可以同時請育嬰假且不需要提出理由，方才可以顧及夫妻權益。","修正":"第二十二條　（刪除）"}]}],"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004070201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