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0080702003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05/LCEWA01_100405_0018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05/LCEWA01_100405_0018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1-10-15","2021-10-19"],"會議代碼":"院會-10-4-5"},{"會期":"10-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退回程序委員會","日期":["2021-10-15","2021-10-19"],"會議代碼":"院會-10-4-5"},{"會期":"10-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1-10-22","2021-10-26"],"會議代碼":"院會-10-4-6"},{"會期":"10-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0-22","2021-10-26"],"會議代碼":"院會-10-4-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王婉諭","陳椒華","邱顯智"],"mtime":"2024-01-18T16:59:1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0-15","last_time":"2021-10-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5","會期":4,"字號":"院總第1013號委員提案第27145號","laws":["01790"],"提案編號":"1013委27145","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鑒於現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有關實驗教育學校停招與停辦之程序規範密度不足，且並未置有裁罰規定，致使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學校若任意停辦或停招，主管機關缺乏有效輔導及管制手段。為保障實驗教育學校之學生、家長、參與實驗教育人員、教學人員及職員等之權益，促進多元教育，爰提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790","law_name":"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條　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實驗教育計畫時，應考量下列因素：\n\n一、保障學生學習權與落實家長及學生教育選擇權。\n\n二、計畫內容之合理性及可行性，並應符合第三條第二項規定。\n\n三、預期成效。","law_content_id":"01790:01790:2017-12-29-全文修正:10","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實驗教育奠基於學生、教師、家長、學校及社區等相關人員之共識。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負責人，及其計畫主持人應於實驗教育計畫書及說明會上，與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審議單位、學生及家長建立共識，擁有共同圖像，立基於誠信及資訊對等。現行雖可透過招生簡章初步知悉該辦學單位之實驗教育理念、目的、方式、內容、教學資源、師資、收退費規定等，惟實務上仍有辦學單位未將前揭資訊公開透明，衍生招生簡章與計畫書內容顯不相符之情事，影響學生及家長權益甚鉅。\n\n三、為保障參與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及家長之資訊知情權，爰於第二項至第五項新增，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應督導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學者，將審議通過之實驗教育計畫書，於去除個人資料後，登載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系統平臺網站，供有意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家長獲悉充分資訊俾利判斷。","修正":"第八條　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實驗教育計畫時，應考量下列因素：\n\n一、保障學生學習權與落實家長及學生教育選擇權。\n\n二、計畫內容之合理性及可行性，並應符合第三條第二項規定。\n\n三、預期成效。\n\n申請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校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應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系統平臺登載審議通過之實驗教育計畫書。\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督導辦理前項所規定之事項。\n第二項登載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n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項規定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現行":"第十三條　實驗教育計畫經主管機關許可後，計畫主持人及學校校長以不變更為原則；計畫內容有變更之必要時，計畫主持人應於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報各該主管機關送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由主管機關同意變更。","law_content_id":"01790:01790:2017-12-29-全文修正:15","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第二項增列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停辦、停招，校方及計畫主持人應提前踐行之法定程序，應於學年度開始一年前，邀集主管機關代表、利害關係人等召開說明會議，擬定配套方案確保學生受教權益、教職員工作權益，並報請主管機關送審議會決議。\n\n三、停辦係指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於計畫期程中途欲停止辦學，或不再提出續辦計畫。停招係指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於計畫期程中決定不再招生。","修正":"第十三條　實驗教育計畫經主管機關許可後，計畫主持人及學校校長以不變更為原則；計畫內容有變更之必要時，計畫主持人應於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報各該主管機關送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由主管機關同意變更。\n\n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停辦、停招，學校校長及計畫主持人應於學年度開始一年前，邀集主管機關代表、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召開說明會議擬定配套方案，報各該主管機關送實驗教育審議會決議；審議會之決議，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現行":"第十九條　私立實驗教育學校違反本條例或實驗教育計畫、經實驗教育評鑑結果辦理不善或有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時，各該主管機關應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n\n一、輔導。\n\n二、糾正。\n\n三、限期整頓改善。\n\n四、停止招生或減少招生人數。\n\n五、停辦實驗教育計畫。\n\n各該主管機關對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採取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之措施前，應先提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並對就讀學生採取必要之補救措施。\n\n實驗教育計畫經停辦或不續辦之私立實驗教育學校，其為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改制者，廢止其改制許可，恢復原有辦學型態；其為學校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設立者，廢止其設立許可。","law_content_id":"01790:01790:2017-12-29-全文修正:23","說明":"一、第一項至第三項未修正。\n\n二、若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未事先與學生、家長等相關人取得共識，即單方面公告停辦、停招，而未報請主管機關送審議會決議，或未依約落實停辦、停招後之配套方案，導致影響學生權益者，參酌《私立學校法》之體例，爰於第四項新增罰則，避免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不當情事之發生。","修正":"第十九條　私立實驗教育學校違反本條例或實驗教育計畫、經實驗教育評鑑結果辦理不善或有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時，各該主管機關應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n\n一、輔導。\n\n二、糾正。\n\n三、限期整頓改善。\n\n四、停止招生或減少招生人數。\n\n五、停辦實驗教育計畫。\n\n各該主管機關對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採取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之措施前，應先提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並對就讀學生採取必要之補救措施。\n\n實驗教育計畫經停辦或不續辦之私立實驗教育學校，其為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改制者，廢止其改制許可，恢復原有辦學型態；其為學校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設立者，廢止其設立許可。\n\n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停辦、停招違反本條例，或其配套方案辦理不善，致有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現行":"第二十條　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實驗教育計畫經停辦或不續辦時，應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分發學生至其他學校。\n\n學校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依法解散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許可。","law_content_id":"01790:01790:2017-12-29-全文修正:24","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為保障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及家長權益，爰新增第二項，明定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停辦或停招後，應定期追蹤、監督辦學單位有無落實本修正草案第十三條第二項與利害關係人協調擬定之配套方案。原條文第二項配合移列第三項。","修正":"第二十條　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實驗教育計畫經停辦或不續辦時，應依學生意願留校或輔導轉學，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分發學生至其他學校。\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實驗教育審議會決議停辦或停招後，應定期監督並確保學校落實配套方案。\n學校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依法解散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許可。"}]}],"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008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