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1040702018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00704339/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4/LCEWA01_100414_0085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4/LCEWA01_100414_0085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1-11-12","2021-11-16"],"會議代碼":"院會-10-4-9"},{"會期":"10-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1-12","2021-11-16"],"會議代碼":"院會-10-4-9"},{"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會期":"10-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1-12-17","2021-12-21"],"會議代碼":"院會-10-4-14"},{"會期":"10-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1-12-17","2021-12-21"],"會議代碼":"院會-10-4-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7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劉世芳"],"連署人":["邱志偉","賴惠員","郭國文","鄭運鵬","李昆澤","周春米","賴瑞隆","江永昌","鍾佳濱","許智傑","吳玉琴","張廖萬堅","何志偉","黃世杰","范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mtime":"2024-01-18T16:29:36+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1-12","last_time":"2021-12-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9","會期":4,"字號":"院總第70號委員提案第27415號","laws":["01061"],"提案編號":"70委27415","案由":"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7人，鑒於行政院組織調整須因應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及國家重大政策持續檢討，至今「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已修正四次，均係修正第二十一條之施行期限，且目前尚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等組織法案尚未完成立法或修法。為確保條例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情形持續適用，爰提案將「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並擬具「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自制定公布以來，歷經四次修正，均係修正第二十一條之施行期限，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該條之施行期限至一百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止。\n二、現行行政院組織法所定行政院組織架構，目前尚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等組織法案尚未完成立法或修法。\n三、考量行政院組織架構須因應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及國家重大政策持續檢討，本條例定有施行期限，無法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情形持續適用，爰將本條例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並擬具本條例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刪除施行期限。","對照表":[{"law_id":"01061","law_name":"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立法種類":"修正名稱","title":"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說明":"一、修正本條例名稱。\n\n二、考量行政院組織架構須因應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及國家重大政策持續檢討，本條例有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情形持續適用之必要，爰將本條例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修正":"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除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九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均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止。","law_content_id":"01061:01061:2019-12-10-修正:21","說明":"依現行行政院組織法所定行政院組織架構，尚有內政部等組織法案尚未完成立法。行政院另於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五日函送數位發展部等組織法案至立法院審議。考量行政院組織架構須因應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及國家重大政策持續檢討，現行條文定有施行期限，無法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情形持續適用，實有修正之必要，爰刪除施行期限。","修正":"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除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九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104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