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104070203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09/LCEWA01_100409_0005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09/LCEWA01_100409_0005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1-11-12","2021-11-16"],"會議代碼":"院會-10-4-9"},{"會期":"10-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1-12","2021-11-16"],"會議代碼":"院會-10-4-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何志偉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何志偉","林俊憲","陳亭妃","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連署人":["李昆澤","許智傑","楊曜","莊瑞雄","王美惠","黃秀芳","羅致政","邱議瑩","陳瑩","吳玉琴","江永昌","張其祿","蘇巧慧"],"mtime":"2024-01-18T16:42:3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1-12","last_time":"2021-11-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9","會期":4,"字號":"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7427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46委27427","案由":"本院委員何志偉、林俊憲、陳亭妃、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有鑑於0-6歲孩童遭性侵比例逐年上升，然刑法對性侵追訴期為二十年，以致當孩童認知到遭受性侵時，往往已過法律追訴期，為保護憲法賦予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也為保護遭受性侵幼童之權益，爰提案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0-6歲遭性侵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比例為近9年來新高。\n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保護司\n二、憲法第十六條明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但因幼年遭性侵孩童知悉性侵情事時往往已過法律追訴期，對人民之伸張自身公平正義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十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n\n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n\n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n\n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n\n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n\n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9-05-10-修正:104","說明":"一、0-6歲遭性侵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比例為近9年來新高。\n\n二、憲法第十六條明訂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但因幼年遭性侵孩童知悉性侵情事時往往已過法律追訴期，對人民之伸張自身公平正義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修正":"第八十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n\n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或犯本法第十六章者，不在此限。\n\n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n\n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n\n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n\n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104070203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