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1180702009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1/LCEWA01_100411_0003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1/LCEWA01_100411_0003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1-11-26","2021-11-30"],"會議代碼":"院會-10-4-11"},{"會期":"10-04-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1-26","2021-11-30"],"會議代碼":"院會-10-4-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6:37:08+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1-26","last_time":"2021-11-3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11","會期":4,"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27525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27525","提案人":["呂玉玲"],"案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有鑑於資方拖欠工資損害勞工權益，勞工救濟手段薄弱，致使資方惡性倒閉後，主管機關難以保護勞工權益，應新增「資方通報責任」及「主管機關移送強制執行權力」以保護勞工權益。爰提案「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孔文吉","謝衣鳯","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曾銘宗","吳斯懷","鄭正鈐","張育美","陳以信","費鴻泰","洪孟楷","楊瓊瓔","萬美玲","翁重鈞","陳玉珍","游毓蘭"],"說明":"一、現行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係賦予主管機關對雇主拖欠工資行為必要強制行為之法源依據；惟實務經常發生雇主為惡性倒閉欺罔勞工，致使勞工未報請主管機關令其給付，而在雇主惡性倒閉後，主管機關亦無從協助勞工困境之情況，工資給付為勞工生活所據，應賦予雇主更多義務來維持按期給付之責任。\n二、新增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之一，賦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移送權，針對未按期給付超過30日之資方，行政機關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以保障勞工工資按期給付。本國勞工以30日為最常見約定工資給付期日，勞工每30日所得工資為日常生活所需，若雇主未能按期給付，則會對勞工產生重大生活影響，故訂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移送權，以確保勞工工資可按期給付。","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七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law_content_id":"01139:01139:1984-07-19-制定:30","說明":"一、第二項新增。\n\n二、新增雇主未依約定日期給付工資時，應通報主管機關責任，加強主管機關對工資給付延遲之雇主掌控，並及時保障勞工權益。","修正":"第二十七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n\n雇主未依約定日期給付，應於七日內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新增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超過三十日，主管機關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法源。\n\n三、為防止雇主惡意拖欠工資、惡性倒閉致始勞工權益受損等事，新增主管機關移送強制執行權力，可有效保障勞工工資給付權利。","修正":"第二十七條之一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超過三十日，主管機關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將執行後數額給付勞工工資。"}]}],"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118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