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124070200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2/LCEWA01_100412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2/LCEWA01_100412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修憲委員會)","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07"],"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3"},{"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4"},{"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20"],"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5"},{"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22"],"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謝衣鳯","廖國棟Sufin‧Siluko"],"連署人":["楊瓊瓔","徐志榮","陳超明","林文瑞","林為洲","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李德維","林思銘","溫玉霞","馬文君","林奕華","翁重鈞","林德福","張育美","鄭正鈐","鄭麗文","魯明哲","陳以信","曾銘宗","吳斯懷","游毓蘭","陳玉珍","費鴻泰","萬美玲","賴士葆","陳雪生"],"mtime":"2024-01-18T10:16:1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2-03","last_time":"2022-01-22","議案類別":"修憲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12","會期":4,"字號":"院總第1607號委員提案第27579號","提案編號":"1607委27579","案由":"本院委員謝衣鳯、廖國棟等29人，基於人類活動所導致的地球暖化，已高出前工業革命水準約1.0°C，若以目前暖化速度持續增加，於2030年到2052年之間，地球便有可能升溫至1.5°C。根據過去與現在的碳排放速率，估計目前人為的地球暖化速度為每十年增加0.1°C至0.3°C之間，全球氣候變遷加劇難以避免，最終將危及各國人民之生存發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方會議（COP26），經過各國領袖商討以後，各國擬定了長達7頁的最終草案，內容包括把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攝氏1.5度，以及擬定讓已開發國家，出資協助開發中國家，攜手應對氣候變遷和能量轉型等策略。另外草案也敦促世界各國加緊腳步，加速修訂溫室氣體減排承諾，以符合「巴黎協定」的目標。我國為國際社群的一員，需有意義的參與及回應國際趨勢並保障人民之生存、財產等基本權利。爰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國家應於各項基本國策中因應氣候變遷，以保障人民之生存、財產等基本權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105","law_name":"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n\n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n\n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n\n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n\n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n\n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n\n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n\n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n\n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n\n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n\n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n\n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n\n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law_content_id":"04105:04105:2000-04-24-修正:11","說明":"一、本條條文新增第二項，原第二項至第十三項移列為第三項至第十四項。\n\n二、基於人類活動所導致的地球暖化，已高出前工業革命水準約1.0°C，若以目前暖化速度持續增加，於2030年到2052年之間，地球便有可能升溫至1.5°C。根據過去與現在的碳排放速率，估計目前人為的地球暖化速度為每十年增加0.1°C至0.3°C之間，全球氣候變遷加劇難以避免，最終將危及各國人民之生存發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方會議（COP26），經過各國領袖商討以後，各國擬定了長達7頁的最終草案，內容包括把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攝氏1.5度，以及擬定讓已開發國家，出資協助開發中國家，攜手應對氣候變遷和能量轉型等策略。另外草案也敦促世界各國加緊腳步，加速修訂溫室氣體減排承諾，以符合「巴黎協定」的目標。我國為國際社群的一員，需有意義的參與及回應國際趨勢並保障人民之生存、財產等基本權利，新增國家應於各項基本國策中因應氣候變遷，以保障人民之生存、財產等基本權利。","修正":"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n\n為維護自然生態，環境永續，國家應於各項基本國策中因應氣候變遷，以保障人民之生存、財產等基本權利。\n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n\n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n\n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n\n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n\n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n\n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n\n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n\n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n\n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n\n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n\n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n\n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124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