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1250702015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2/LCEWA01_100412_0004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2/LCEWA01_100412_0004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修憲委員會)","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07"],"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3"},{"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4"},{"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20"],"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5"},{"院會/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1-22"],"會議代碼":"委員會-10-29-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廖國棟Sufin‧Siluko"],"連署人":["謝衣鳯","呂玉玲","李德維","吳斯懷","鄭正鈐","賴士葆","廖婉汝","曾銘宗","張育美","吳怡玎","陳玉珍","萬美玲","林思銘","林文瑞","溫玉霞","洪孟楷","徐志榮","林為洲","林德福","陳雪生","游毓蘭","馬文君","翁重鈞","羅明才","許淑華","魯明哲"],"mtime":"2024-01-18T10:16:19+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2-03","last_time":"2022-01-22","議案類別":"修憲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12","會期":4,"字號":"院總第1607號委員提案第27606號","提案編號":"1607委27606","案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及廖國棟等29人，鑒於原住民族是台灣最早的主人，原住民族各族或部落均有其完整領域、人民、文化、政治制度、社會組織及經濟型態，先於國家存在於台灣，有其特殊的歷史地位。惟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台灣原住民族之相關規範，僅有第十條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規定，對於原民族議題之體現顯有不足，且現行條文規定亦難以保障原住民族自治及土地等各方面之固有權利，故參酌世界先進國家以憲法確認原住民族集體權或民族權或將原住民族人權入憲，作為與原住民族歷史和解象徵之立法例，並參酌《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對增進原住民族因其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及其文化、精神傳統、歷史和思想體系而擁有固有權利，特別是原住民族對其土地、領土和資源權利之承認，爰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二」草案，以落實憲法對原住民族有權利之承認，定性原住民族與國家之關係，確立原住民族之權利保障，實現多元族群共存共榮之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原住民族是台灣最早的主人，早在漢民族及其他族群陸續來到台灣之前，原住民族已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生存久遠。原住民族各族或部落，均有其完整之領域、人民、文化、政治制度、社會組織及經濟型態，此種型態之政治實體，乃先於國家體制而存在於台灣，係與國家其他組成成員具有根本上之差異。顯然地，於國家建構過程中，台灣原住民族有其特殊之歷史地位，因此，透過憲法架構共同生活原則時，必須先承認國家之內之民族組成現況，即應承認原住民族各族早於國家存在，係不同於非原住民之其他族群此一具體事實，並應辨視原住民族之固有利益，調整原住民族政治自主及參與，使原住民族於憲法上保有一定地位。\n二、國際間，國家以憲法確認原住民族之集體權或民族權，業已成為修憲趨勢。例如：加拿大（1982年）、阿根廷（1994年）、玻利維亞（1994年）、巴西（1988年）、哥倫比亞（1991年）、厄瓜多爾（1998年）、瓜地馬拉（1985年）、墨西哥（1992年）、尼加拉瓜（1987年）、巴拿馬（1994年）、巴拉圭（1992年）、秘魯（1993年）及委內瑞拉（1999年）等國，以及芬蘭（1999年）、挪威（1995年）、瑞典（1998年）等北歐三國，皆在憲法中保障原住民族之權利。而澳洲於推動新憲法時，更將原住民族之人權入憲，作為與原住民族歷史和解之象徵。\n三、就象徵意義而言，原住民族權利入憲，代表國家與原住民族重新建立關係之決心，亦表明願意從此共同建構國家；於憲法中承認原住民族之權利，亦是對原住民族固有權利最終之保障，可避免非原住民族透過人數優勢主導立法，通過不利於原住民族之法案；同時，此乃明確表達政府對原住民族施政之願景，及提高原住民族整體地位之決心。\n四、惟現行憲法對於台灣原住民族之相關規範，僅有《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之規定》，對於民族議題之體現顯有不足，亦難以保障原住民族自治及土地等各方面之固有權利。\n五、為定性原住民族與國家之關係，確立國家對原住民族權利之保障，實現國家支持多元族群共存共榮之目標，並參酌《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二」草案。","對照表":[{"law_id":"04105","law_name":"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二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台灣原住民族係台灣這塊土地最早的主人，相較其他移居至台灣的族群，原住民族有其固有之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結構，屬於原住民族固有之集體權利，由原住民族集體享有，非國家所創造或賦予。\n\n三、參酌國際間諸多國家之憲法制定與修正之經驗，將原住民族權利入憲，係象徵國家與原住民族重新建立關係之重大決心，確認原住民族之集體權或民族權，更將原住民族人權入憲，作為與原住民族歷史和解之指標。為確立台灣原住民族於國家發展過程中之歷史地位，應於憲法條文中明確體現原住民族之權利保障。\n\n四、另《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一條：「原住民族，無論是集體，還是個人，均有權充分享受《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人權法承認的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第三條規定：「原住民族享有自決權。根據此項權利，他們可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自由謀求自身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第二十五條規定：「原住民族有權維持和加強他們同他們歷來擁有或以其他方式佔有和使用的土地、領土、水域、近海和其他資源之間的獨特精神聯繫，並在這方面維護他們對後代的責任。」；第二十六條規定：「原住民族對他們歷來擁有、佔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獲得的土地、領土和資源擁有權利。原住民族有權擁有、使用、開發和控制因他們歷來擁有或其他的歷來佔有或使用而持有的土地、領土和資源，以及他們以其他方式獲得的土地、領土和資源。各國應在法律上承認和保護這些土地、領土和資源。」揭櫫保護原住民固有權之重要性。\n\n五、原住民族先於國家及其他族群而存在，對於土地之權利，更早於國家成立之前存，故參酌《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二十六條規定：「原住民族對他們歷來擁有、佔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獲得的土地、領土和資源擁有權利。原住民族有權擁有、使用、開發和控制因他們歷來擁有或其它的歷來佔有或使用而持有的土地、領土和資源，以及他們以其他方式獲得的土地、領土和資源。各國應在法律上承認和保護這些土地、領土和資源。這種承認應充分尊重有關原住民族的習俗、傳統和土地所有權制度。」使國家承認、尊重及保障原住民族之固有權及土地權利。\n\n六、為落實本條文第一項至第三項，明定第四項規定。","增訂":"第十條之一　國家應尊重、承認及保障原住民族之固有權，並應依民族意願行使自治權。原住民族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n\n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n\n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之土地、水域、礦產物及自然資源，應由原住民族與國家共有共管，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n\n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n\n第一項至第四項之辦法，另以法律定之。"},{"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原住民立法委員於立法院僅有六席次，為避免原住民族權利於國會中受到其他族群多數決之忽視，爰新增本條之規定。","增訂":"第十條之二　立法院設原住民族委員會，審議原住民族相關議案，原住民立法委員為該委員會當然成員。該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議案，非經立法院院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不得為相反之決議。"}]}],"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125070201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