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206070203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3/LCEWA01_100413_0030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3/LCEWA01_100413_0030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4-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1-12-10","2021-12-14"],"會議代碼":"院會-10-4-13"},{"會期":"10-04-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2-10","2021-12-14"],"會議代碼":"院會-10-4-1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林宜瑾","許智傑","吳秉叡","邱志偉","林楚茵","蘇巧慧"],"連署人":["張廖萬堅","蔡適應","吳玉琴","邱議瑩","吳思瑤","陳素月","周春米","張宏陸","賴惠員","鍾佳濱","黃世杰","邱泰源","鄭運鵬","王美惠"],"mtime":"2024-01-18T16:32:10+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2-10","last_time":"2021-12-1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13","會期":4,"字號":"院總第787號委員提案第27683號","laws":["01782"],"提案編號":"787委27683","案由":"本院委員林宜瑾、許智傑、吳秉叡、邱志偉、林楚茵、蘇巧慧等20人，有鑑於運動事務日益龐雜且專業，相關預算逐年增加，運動產業發展方興未艾，其所涉及面向多元，然以體育署現行正副署長之任命模式，即由常任文官或得比照大學校長資格聘任，仍不足以面對社會環境快速之變遷，實有調整之必要。是故，為提升延攬人才之彈性，並擴大體育署正副首長選才之管道。爰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有鑑於運動事務日益龐雜且專業，相關預算逐年增加，又運動產業發展方興未艾，其所涉及面向多元，然以現行正副署長任命模式，即由常任文官或得比照大學校長資格聘任，仍不足以面對快速之變遷，實有調整之必要。是故，為提升人才延攬之彈性，並擴大體育署正副首長選才之管道，並參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第三條、《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組織法》第三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三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第三條等規定，使署長資格得以政務職聘任。（修正條文第三條前段）\n二、為使人才進用管道更具彈性，參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第三條之規定，放寬副署長其中一人，必要時得比照教授之資格聘任。（修正條文第十五條後段）","對照表":[{"law_id":"01782","law_name":"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law_content_id":"01782:01782:2012-01-20-制定:3","說明":"一、有鑑於運動事務日益龐雜又專業，且相關預算逐年增加，又運動產業發展方興未艾，其所涉及面向多元，然以現行正副署長任命模式，即由常任文官或得比照大學校長資格聘任，仍不足以面對快速之變遷，實有調整之必要。是故，為提升人才延攬之彈性，並擴大體育署正副首長選才之管道，並參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第三條、《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組織法》第三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三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第三條等規定，爰修正本條前段，使署長資格得以政務職聘任。\n\n二、為使人才進用管道更具彈性，參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第三條之規定，放寬副署長其中一人，必要時得比照教授之資格聘任，爰修正本條後段。","修正":"第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或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其中一人必要時得比照教授之資格聘任。"}]}],"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206070203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