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01216070200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5/LCEWA01_100415_0003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5/LCEWA01_100415_0003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827/1112301827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827/1112301827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827/1112301827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827/1112301827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4-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1-12-24","2021-12-28"],"會議代碼":"院會-10-4-15"},{"會期":"10-04-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2-24","2021-12-28"],"會議代碼":"院會-10-4-15"},{"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5-04"],"會議代碼":"委員會-10-5-22-12"},{"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5-2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30人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秀寳等17人、委員吳思瑤等18人分別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523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4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大學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14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0人「大學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8070202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21人「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21人「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2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21人「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3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大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3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3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17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1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8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2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2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大學法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5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9070202900"}],"議案名稱":"「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品妤等21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賴品妤","林楚茵","林昶佐","林宜瑾"],"連署人":["陳秀寳","林淑芬","周春米","吳琪銘","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定宇","王美惠","羅美玲","莊瑞雄","陳亭妃","黃世杰","湯蕙禎","張廖萬堅","趙天麟","許智傑","范雲"],"mtime":"2024-01-18T16:19:27+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1-12-24","last_time":"2022-05-2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4-15","會期":4,"字號":"院總第870號委員提案第27737號","laws":["01711"],"提案編號":"870委27737","案由":"本院委員賴品妤、林楚茵、林昶佐、林宜瑾等21人，有鑑於大學學生自治場域為青年學子參與民主制度之重要管道，而近年「18歲公民權」逐漸成為國人共識，青年作為主體參與公共事務之風氣業已邁入穩健成熟階段；又以，現今大學法第三十三條關於學生自治輔導與學生代表出席學校各級會議之規定，對於學生群體參與校務討論之程度影響極為相關，惟目前之規定相對侷限，並恐過度限縮校園內學生自治組織之「自治性」。然學生為大學中人數比例最高之群體，為落實學生參與學校各級會議與學生自治獨立運作之精神，並彌平學生於公共討論之權力落差，達成學生權益之保障，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711","law_name":"大學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三條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n\n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n\n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n\n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之懲處、行政處分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n\n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law_content_id":"01711:01711:2015-12-16-修正:38","說明":"一、將第一款「增進教育效果」調整為「落實校園民主之精神」，另因學生為大學中人數比例最高之主體，故改以負面表列不須有學生代表參與之會議，以保障師長、學生之權益。\n\n二、將「輔導」調整為「協助」，並明訂學生會運作目標，賦予學生會在人事、法規、財務、選舉與運作之獨立性。","修正":"第三十三條　大學為落實校園民主之精神，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大學組織規程明列之會議及其他有關學生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其人數不得低於四分之一。但下列會議得不置學生代表：\n\n一、教師評審委員會。\n二、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n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會議。\n大學應協助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以增進學生公共參與、自治及學習能力，並應確保其人事聘任、財務管理、法規制定、選舉與運作之獨立。\n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n\n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之懲處、行政處分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n\n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216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