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110070200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01/LCEWA01_100501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01/LCEWA01_100501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日期":["2022-02-25","2022-03-01"],"會議代碼":"院會-10-5-1"},{"會期":"10-05-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2-25","2022-03-01"],"會議代碼":"院會-10-5-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傅崐萁"],"連署人":["曾銘宗","林思銘","溫玉霞","呂玉玲","謝衣鳯","孔文吉","洪孟楷","廖婉汝","林為洲","鄭正鈐","鄭天財Sra Kacaw","吳怡玎","李德維","林文瑞","楊瓊瓔","陳雪生","萬美玲","陳以信","羅明才"],"mtime":"2024-01-18T16:16:1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2-25","last_time":"2022-03-0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1","會期":5,"字號":"院總第1281號委員提案第27834號","laws":["01258"],"提案編號":"1281委27834","案由":"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0人，有鑑於花東地區聯外交通建設嚴重落後臺灣西部地區，長期交通不便及缺乏一條完整安全的回家道路，導致花東地區之城鄉、經濟、產業、醫療等各項發展皆受到限制並嚴重失衡。中央政府對於花東地區之交通政策向來係以「鐵路為主，公路為輔」，忽略航空及海上運輸對於花東居民之重要與發展。近年，北迴線及花東鐵路，接連發生重大事故，2018年10月6432次普悠瑪列車新馬站內出軌事故及2021年4月408次太魯閣號出軌事故，皆造成重大傷亡意外，而「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以下簡稱蘇花改）僅改善部分危險落石路段，通車後連續假日或重大節日每每造成嚴重回堵，餘下路段因山路線形不良亦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又「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以下簡稱蘇花安）現正進行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中，工期更長達10年之久，短期無法解決花東地區交通及安全運輸之需求。花東地區航空運輸是相對快速、直接及安全之大眾交通運輸方式，但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嚴重衝擊花東偏遠地區國內航線營運，各家航空紛紛調整縮減班次，使得原本就已很少之班次，更加減少，又因機位、運能有限，加上偏高的票價，導致花東地區民眾無法享有安全快速的航空運輸。而海上運輸，因為天候海象及票價因素，不利發展，為促進花東地區民眾對外交通便捷及照顧花東偏遠地區居民，並提供安全出入之交通運輸選項，特擬具「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於花蓮縣、台東縣等偏遠地區居民，往返居住地搭乘航空器者，應予票價補貼。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258","law_name":"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　為改善花東地區對外運輸服務，滿足花東地區居民聯外交通及產業發展之需求，交通部應提高鐵路運輸能量及縮短行車時間，並提升公路之安全性及可靠性。\n\n花東地區應建設完善的公共運輸網路，健全原住民族部落之交通及公共運輸，提供安全、便捷、友善、可靠、舒適之運輸服務。","law_content_id":"01258:01258:2011-06-13-制定:11","說明":"一、本條增訂第三項，賦予花蓮縣及臺東縣居民搭乘航空器票價補貼及獎勵經營花東偏遠航線之航空公司的法源，補貼花東地區居民百分之二十票價補貼，以提供花東地區居民，獎勵固定及經常性之班機，避免花東地區因經營困難而減班，甚至斷航。\n\n二、中央政府對於花東地區之交通政策向來係以「鐵路為主，公路為輔」，忽略航空運輸對於花東居民之重要與發展。然近年北迴線及花東鐵路，接連發生重大事故，2018年10月6432次普悠瑪列車新馬站內出軌事故及2021年4月408次太魯閣號出軌事故，皆造成重大傷亡意外，而「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以下簡稱蘇花改）僅改善部分危險落石路段，通車後連續假日或重大節日每每造成嚴重回堵，餘下路段因山路線形不良亦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又「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以下簡稱蘇花安）現正進行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中，工期更長達10年之久，短期無法解決花東地區交通及安全運輸之需求。\n\n三、花東地區航空，是相對快速、直接及安全之大眾交通運輸方式，但近年因運量及運能不足，航線經營困難，導致班次減少，造成花東地區空運發展惡性循環，加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嚴重衝擊花東偏遠地區國內航線營運，各家航空紛紛調整並縮減班次，使得原本就已很少之航班，更加減少，又因機位、運能有限，偏高的票價，導致花東地區民眾無法享有安全快速的航空運輸。\n\n四、為促進花東地區民眾對外交通便捷及照顧花東偏遠地區居民，並提供安全出入之交通運輸選項，避免航空公司因經濟因素考量任意縮減班次，給予經營航空公司獎勵，以維護花東地區航線穩定，特修正本條文，對於花蓮縣、台東縣等偏遠地區居民，往返居住地搭乘航空器者，比照離島居民給予票價補貼，並考量其交通便捷程度，將花蓮機場及臺東機場參照澎湖馬公機場及金門尚義機場，採用票價百分之二十之補貼標準。","修正":"第十一條　為改善花東地區對外運輸服務，滿足花東地區居民聯外交通及產業發展之需求，交通部應提高鐵路運輸能量及縮短行車時間，並提升公路之安全性及可靠性。\n\n花東地區應建設完善的公共運輸網路，健全原住民族部落之交通及公共運輸，提供安全、便捷、友善、可靠、舒適之運輸服務。\n\n為促進花東地區居民對外交通便捷及照顧花東偏遠地區居民，對於經營花東地區固定翼飛機及直昇機之航空公司，應予獎助；對於往返居住地，搭乘航空器者，應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貼，如係補貼票價者，金額不得低於其票價百分之二十。"}]}],"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110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