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307070204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03/LCEWA01_100503_0008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03/LCEWA01_100503_0008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2-03-11","2022-03-15"],"會議代碼":"院會-10-5-3"},{"會期":"10-05-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3-11","2022-03-15"],"會議代碼":"院會-10-5-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mtime":"2024-01-18T16:13:00+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3-11","last_time":"2022-03-1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3","會期":5,"字號":"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28014號","laws":["01967"],"提案編號":"618委28014","案由":"本院民眾黨黨團，查現行營業秘密法之併罰規定逕以行為人竊取他人營業秘密之違法行為，即推定其所屬法人有連帶法律責任，造成實務上存在企業法人利用商業間諜派遣至競爭企業為營業秘密之使用，以打擊我國企業與產業的經濟發展與利益，為維護我國關鍵技術產業及其經濟利益，爰擬具「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企業法人以競業禁止條款、員工訓練等方式監督其受雇者不得竊取、使用前公司之營業秘密資訊，仍可能存在使用前公司營業秘密資訊之受雇者，而被法院認為「未對犯罪發生而為盡力防止」。\n二、實務上營業秘密法逕以行為人之犯罪行為推定法人「盡力防止」之免責條款\n三、現行條文推定法人具有連帶法律責任，須透過舉證才得免責，造成實務上企業法人對於營業秘密之宣導及監督職責範圍無所適從，爰提案修正本條文，以符合法律明確性及無罪推定原則。","對照表":[{"law_id":"01967","law_name":"營業秘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之四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二之罪者，除依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該條之罰金。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law_content_id":"01967:01967:2013-01-11-修正:17","說明":"一、查現行法院對於條文所指「執行業務」採廣義解釋，凡與職務有任何牽連即被認定為「執行業務」，儘管企業法人以競業禁止條款、員工訓練等方式監督其受雇者不得竊取、使用前公司之營業秘密資訊，仍可能存在使用前公司營業秘密資訊之受雇者，而被法院認為「未對犯罪發生而為盡力防止」。\n\n二、該條規定係為提高企業監督員工不得竊取營業秘密之效能，進而遏止我國高科技產業技術外流，影響我國科技產業發展。惟查目前適用該條規定而受起訴者，多數為外商公司利用商業間諜派遣至我國科技大廠，於新公司使用舊公司之營業軟體或資訊，新公司可能面臨違反營業秘密法、五千萬以下罰金及鉅額民事賠償，為我國高科技等領導產業帶來負面影響。\n\n三、又現行條文推定法人具有連帶法律責任，須透過舉證才得免責，恐不符合無罪推定原則，爰提案修正本條文，規定犯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之行為人，其法人或自然人若以指示、授權等明示或暗示行為人為之，始得適用營業秘密法中之併罰規定，以符合法律明確性及無罪推定原則。","修正":"第十三條之四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二之罪者，除依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各該法人或自然人以指示、要求、命令或授權等明示或默示行為人犯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二之罪者，亦科該條之罰金。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307070204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