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314070200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04/LCEWA01_100504_0037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04/LCEWA01_100504_0037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2-03-18","2022-03-22"],"會議代碼":"院會-10-5-4"},{"會期":"10-05-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3-18","2022-03-22"],"會議代碼":"院會-10-5-4"},{"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4-27"],"會議代碼":"委員會-10-5-19-1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邱臣遠","蔡壁如","賴香伶","張其祿","高虹安"],"mtime":"2024-01-18T16:08:06+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3-18","last_time":"2022-04-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4","會期":5,"字號":"院總第1749號委員提案第28063號","laws":["03134"],"提案編號":"1749委28063","案由":"本院民眾黨黨團，鑒於不肖業者非法走私大量寵物之案件屢見不鮮，如經查獲，依法必須予以人道處置，據統計，近十年已銷毀約2,000隻走私動物，牽連無辜生命；如未查獲，恐使狂犬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傳入國內，更會嚴重危害國內動物健康安全。為杜絕走私寵物之情事，保障動物福利，爰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據統計，為防堵境外動物傳染病入侵，十年來防檢局已銷毀約2,000隻遭查緝之活體動物，其中以鳥類為大宗。一百一十年八月，海巡署破獲漁船走私154隻活體名貴貓，農委會防檢局依法全數予以人道處置，引發全國民眾譁然。\n二、為使動物福利及疫病檢疫之間須取得平衡。針對未經檢疫程序輸入的寵物，即使在檢疫後仍可能有疫病處於潛伏期。走私寵物若未遭查獲流入市面，恐將狂犬病等重大動物傳染病傳入國內，威脅國內動物的健康安全。\n三、在保障動物福利的同時，必須將重大動物傳染病阻絕於境外，為免依法人道處置殃及無辜動物之生命，應於源頭防杜走私情事，爰提案新增「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文，未經許可擅自輸入、輸出寵物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若寵物業者違反前項行為，處三十萬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業，拒不停業者，得按次處罰之。","對照表":[{"law_id":"03134","law_name":"動物保護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動物福利及疫病檢疫之間須取得平衡。針對未經檢疫程序輸入的寵物，即使在檢疫後仍可能有疫病處於潛伏期。走私寵物若未遭查獲流入市面，恐將狂犬病等重大動物傳染病傳入國內，威脅國內動物的健康安全。\n\n三、為免依法人道處置殃及無辜動物之生命，應於源頭防杜走私情事，爰新增「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文，未經許可擅自輸入、輸出寵物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若寵物業者違反前項行為，處三十萬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業，拒不停業者，得按次處罰之。","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三　未經許可擅自輸入、輸出動物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n\n寵物繁殖業者違反前項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314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