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321070201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05/LCEWA01_100505_0007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05/LCEWA01_100505_0007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2-03-25","2022-03-29"],"會議代碼":"院會-10-5-5"},{"會期":"10-05-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3-25","2022-03-29"],"會議代碼":"院會-10-5-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鄭麗文","洪孟楷"],"連署人":["賴士葆","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溫玉霞","翁重鈞","陳玉珍","曾銘宗","林文瑞","陳超明","萬美玲","吳怡玎","鄭正鈐","游毓蘭","張育美"],"mtime":"2024-01-18T16:03:38+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3-25","last_time":"2022-03-2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5","會期":5,"字號":"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8154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46委28154","案由":"本院委員鄭麗文、洪孟楷等16人，鑑於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若有情節重大造成多人傷亡之案件發生，最高僅處五年以下、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顯不符罪刑相當原則，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鑒於近年因過失導致重大傷亡事故頻傳，如107年普悠瑪翻覆事故、109年錢櫃大火、110年太魯閣號出軌等事故，皆造成多人傷亡，卻僅適用於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論處，最重僅能處五年有期徒刑，並未符合罪刑相當原則。\n二、綜上所述，本案增訂條文第二項，犯前項之罪，其情節重大者，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俾使法官得依情節程度量處適當之刑。","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七十六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9-05-10-修正:345","說明":"一、鑒於近年因過失導致重大傷亡事故頻傳，如107年普悠瑪翻覆事故、109年錢櫃大火、110年太魯閣號出軌等事故，皆造成多人傷亡，卻僅適用於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論處，最重僅能處五年有期徒刑，並未符合罪刑相當原則。\n\n二、綜上所述，本案增訂條文第二項，犯前項之罪，其情節重大者，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俾使法官得依情節程度量處適當之刑。","修正":"第二百七十六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n\n犯前項之罪，其情節重大者，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321070201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