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3280702018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07/LCEWA01_100507_000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07/LCEWA01_100507_000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106/1114301106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106/111430110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106/111430110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106/111430110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日期":["2022-04-08","2022-04-12"],"會議代碼":"院會-10-5-7"},{"會期":"10-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4-08","2022-04-12"],"會議代碼":"院會-10-5-7"},{"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5-11"],"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5-36,35-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5-16"],"會議代碼":"委員會-10-5-36-1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劉櫂豪等18人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110517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110119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170702045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01070200500"}],"議案名稱":"「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劉櫂豪","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蘇治芬","許智傑","黃世杰","蔡易餘"],"連署人":["邱泰源","湯蕙禎","鍾佳濱","黃國書","趙天麟","楊曜","賴品妤","林楚茵","陳明文","吳玉琴","羅致政","王美惠"],"mtime":"2024-01-18T15:53:01+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4-08","last_time":"2022-05-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7","會期":5,"字號":"院總第1061號委員提案第28242號","laws":["01407"],"提案編號":"1061委28242","案由":"本院委員劉櫂豪、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蘇治芬、許智傑、黃世杰、蔡易餘等18人，鑒於國防法律事務經緯萬端，亟需具備法律專業智識之軍職人員妥慎規劃及處理，並提供各級軍事長官適切之法律意見，俾使國軍各項國防政策及執行均能依法行政。另藉由國家考試掄選機制，由考試院辦理「國防法務官」考試，以廣納民間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擔任軍法軍官，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爰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407","law_name":"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國防法律事務經緯萬端，除一般法制業務（法規研審與諮詢、法治教育、訴願及國家賠償）外，亦包括懲罰事件之處理（調查與救濟）、國際軍事行動法（武裝衝突法、國際人道法及軍事協定）諮詢，以及涉外武獲採購等專業法律領域，均亟需具備法律專業能力人員妥善處理，並提供各級軍事長官適切之法律意見，俾使國軍各項政策及執行均能依法行政。\n\n三、為藉現行國家考試掄選機制，任用優質法律專業人才，以廣納外界優秀法律人才擔任軍法軍官，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並可確保考試之公平、公正、公開，爰於第一項明定由考試院辦理國防法務官考試，且為避免與律師、司法官等考試相同，造成國防法務官直接轉職為律師或司法官之爭議，於第二項規定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應考等相關事項之辦法。","增訂":"第三條之一　國防部為辦理國防法律事務，得置國防法務官。國防法務官之考試，由考試院辦理。\n\n前項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考年齡、考試方式、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格基準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328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