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3310702018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07/LCEWA01_100507_0006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07/LCEWA01_100507_0006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268/111230126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268/1112301268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268/1112301268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301268/1112301268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2-04-08","2022-04-12"],"會議代碼":"院會-10-5-7"},{"會期":"10-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4-08","2022-04-12"],"會議代碼":"院會-10-5-7"},{"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4-2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林奕華等18人、委員萬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蔣萬安等21人、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魯明哲等22人分別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及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426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304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12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30070202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0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15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0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7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8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1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1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6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8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8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9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3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0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1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11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7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1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2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3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7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9070202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6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118070203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7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118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9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6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20070203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211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07070204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17070204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0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21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01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1070202100"}],"議案名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林奕華"],"連署人":["林為洲","賴士葆","鄭麗文","廖婉汝","萬美玲","游毓蘭","馬文君","吳怡玎","翁重鈞","鄭正鈐","林思銘","楊瓊瓔","林文瑞","廖國棟Sufin‧Siluko","曾銘宗"],"mtime":"2024-01-18T15:55:27+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4-08","last_time":"2022-04-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7","會期":5,"字號":"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8302號","laws":["05151"],"提案編號":"1073委28302","案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有鑑於現行《學校衛生法》之規範對象並未包括幼兒園，致使幼兒園內孩童與職工、教師之膳食安全、飲食衛生監管等無明確法律規範，恐增加食安風險。政府於110年元月宣告開放含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台灣，造成含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之肉品及其加工品、再製品，可能用於幼兒園；政府又於111年2月宣布開放日本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等五縣食品輸入，進口項目包含可能受到輻射汙染之乳製品、生鮮水產等，讓至今無明確法源規範膳食安全之幼兒園面臨食安危機。爰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教保服務機構內之飲食，不得採用含基因改造、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之肉品和其加工品、再製品以及日本福島等五縣食品，確保幼兒飲食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5151","law_name":"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教保服務內容如下：\n\n一、提供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滿足之相關服務。\n\n二、提供健康飲食、衛生保健安全之相關服務及教育。\n\n三、提供適宜發展之環境及學習活動。\n\n四、提供增進身體動作、語文、認知、美感、情緒發展與人際互動等發展能力與培養基本生活能力、良好生活習慣及積極學習態度之學習活動。\n\n五、記錄生活與成長及發展與學習活動過程。\n\n六、舉辦促進親子關係之活動。\n\n七、其他有利於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n\n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得依幼兒之需求，選擇參與全日、上午時段或下午時段之教保服務；教保服務機構於教保活動課程以外之日期及時間，得視父母或監護人需求，提供延長照顧服務。\n\n教保服務機構並得視其設施、設備與人力資源及幼兒父母或監護人之需求，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提供幼兒臨時照顧服務。\n\n幼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及服務實施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離島、偏遠地區教保服務機構得結合非營利組織、大專校院及社區人力資源，提供幼兒照顧服務及相關活動。","law_content_id":"05151:05151:2018-05-29-全文修正:14","說明":"為立法保障教保服務機構內幼兒與職工、教師之餐食安全，爰提案修正本條文第二項，明確規範健康飲食應包括使用非基因改造、及非來自日本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等五縣市之輸入食品，及不含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之肉品及其加工品、再製品等食材，確保孩童飲食健康。","修正":"第十二條　教保服務內容如下：\n\n一、提供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滿足之相關服務。\n\n二、提供非基因改造、非日本福島等五縣市之食品與不含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之肉品及其加工品、再製品等健康飲食、衛生保健安全之相關服務及教育。\n\n三、提供適宜發展之環境及學習活動。\n\n四、提供增進身體動作、語文、認知、美感、情緒發展與人際互動等發展能力與培養基本生活能力、良好生活習慣及積極學習態度之學習活動。\n\n五、記錄生活與成長及發展與學習活動過程。\n\n六、舉辦促進親子關係之活動。\n\n七、其他有利於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n\n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得依幼兒之需求，選擇參與全日、上午時段或下午時段之教保服務；教保服務機構於教保活動課程以外之日期及時間，得視父母或監護人需求，提供延長照顧服務。\n\n教保服務機構並得視其設施、設備與人力資源及幼兒父母或監護人之需求，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提供幼兒臨時照顧服務。\n\n幼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及服務實施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331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