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414070201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09/LCEWA01_100509_0004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09/LCEWA01_100509_0004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2-04-22","2022-04-26"],"會議代碼":"院會-10-5-9"},{"會期":"10-05-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4-22","2022-04-26"],"會議代碼":"院會-10-5-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林俊憲"],"連署人":["陳素月","莊瑞雄","何志偉","趙正宇","蘇治芬","蔡易餘","許智傑","邱泰源","江永昌","羅美玲","郭國文","劉櫂豪","林宜瑾","陳秀寳","羅致政","吳琪銘","張廖萬堅"],"mtime":"2024-01-18T15:49:0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4-22","last_time":"2022-04-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9","會期":5,"字號":"院總第1562號委員提案第28393號","laws":["02409"],"提案編號":"1562委28393","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鑑於當前對於有線電視營運計畫之審核期限並無明確規範，過長的審查期限恐影響消費者收視之權利，故修正主管機關對於有線廣播電視之相關審查期限。爰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本條新增第三項。考量現行「公司登記辦法」對於公司登記事項各項變更應辦期限已有規範，雖為尊重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就特許事業經營之審議權責，應先於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變更或報請備查後，始得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然相關審查仍應予以規範期限，俾利系統經營者盡速完成變更登記之法規範義務，以及維護公司治理，爰參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十一點之規定，明定主管機關審議之處理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以為允當。\n二、原條文第三項因應前列條項新增，順移至第四項。","對照表":[{"law_id":"02409","law_name":"有線廣播電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九條　系統經營者應依其營運計畫營運，其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內容於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後有變更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變更或報請備查；其應經許可項目、應報請備查項目及許可基準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前項變更內容屬公司登記事項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變更或報請備查後，始得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n\n系統經營者依第一項規定申請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之變更時，其許可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2409:02409:2015-12-18-全文修正:32","說明":"一、本條新增第三項。考量現行「公司登記辦法」對於公司登記事項各項變更應辦期限已有規範，雖為尊重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就特許事業經營之審議權責，應先於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變更或報請備查後，始得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然相關審查仍應予以規範期限，俾利系統經營者盡速完成變更登記之法規範義務，以及維護公司治理，爰參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十一點之規定，明定主管機關審議之處理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以為允當。\n\n二、原條文第三項因應前列條項新增，順移至第四項。","修正":"第二十九條　系統經營者應依其營運計畫營運，其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內容於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後有變更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變更或報請備查；其應經許可項目、應報請備查項目及許可基準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前項變更內容屬公司登記事項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變更或報請備查後，始得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n\n惟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前項公司登記事項有關變更內容之處理期限不得逾三十日。\n系統經營者依第一項規定申請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之變更時，其許可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414070201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