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427070200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11/LCEWA01_100511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11/LCEWA01_100511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2-05-06","2022-05-10"],"會議代碼":"院會-10-5-11"},{"會期":"10-05-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5-06","2022-05-10"],"會議代碼":"院會-10-5-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蔡易餘","賴惠員","蘇震清"],"連署人":["陳亭妃","湯蕙禎","何欣純","陳明文","許智傑","王美惠","劉櫂豪","邱泰源","陳素月","陳瑩","洪申翰","邱志偉","莊瑞雄","吳琪銘","羅美玲","林靜儀"],"mtime":"2024-01-18T15:39:01+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5-06","last_time":"2022-05-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11","會期":5,"字號":"院總第966號委員提案第28522號","laws":["02518"],"提案編號":"966委28522","案由":"本院委員蔡易餘、賴惠員、蘇震清等19人，有鑑於環保犯罪問題嚴重109年地方法院裁判確定共有537件環保刑事案件，其中有餘470件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為嚇阻環保相關犯罪，爰提案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第四十六條部分為嚇阻環保相關犯罪，提高刑罰將一年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提高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將併科之罰金由一千五百萬提高為二千萬元。按現行條文事業委託他人清理其廢棄物，僅在注意義務範圍內負連帶清理責任。未有罰責，然這種無罰責的狀態會使事業存僥倖心態因此提案新增罰責。\n二、第四十六條之一部分目前利用農地、養殖用地傾倒廢棄物的案件層出不窮，爰提案新增第四十六條之一針對事業負責人或是相關人員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於農地或養殖用地加重刑其刑至二分之一。\n三、第四十九條部分，實務上偵辦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案件，雖法規明文隨車須帶證明。但警方及地主皆難以查明證明之真偽。另由於傾倒廢棄物者僅為靠行或是租用工具，在法規上若給予司法機關選擇是否得沒入清除機具設施或設備，可能會使有心人士利用此種漏洞任意傾倒廢棄物。\n四、第五十七條部分，新增關於從事委託清理其廢棄物及受託他人處理廢棄物，故意違反第三十條一項注意義務者之處罰，以嚇組不法業者受他人委託而不依法處理廢棄物。\n五、因第六十四條部分，因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偵辦不易，為加速破案效率及偵查便利性，有助追查真相，實現正義因此新增，倘犯本法之罪者，供出其它正犯、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對照表":[{"law_id":"02518","law_name":"廢棄物清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n\n一、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n\n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n\n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n\n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n\n五、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n\n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或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law_content_id":"02518:02518:2016-12-30-修正:53","說明":"一、環保犯罪問題嚴重，109年地方法院裁判確定共有537件環保刑事案件，除了空汙防制法、水汙染防制法總計67件外，其餘470件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比率八成七為最高。\n\n二、為嚇阻環保相關犯罪，提高刑罰將一年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提高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將併科之罰金由一千五百萬提高為二千萬元。\n\n三、按現行條文事業委託他人清理其廢棄物，僅在注意義務範圍內負連帶清理責任。未有罰責，然這種無罰責的狀態會使事業存僥倖心態因此提案新增罰責。","修正":"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n\n一、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n\n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n\n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n\n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n\n五、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n\n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或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n\n七、委託事業委託他人處理廢棄物未盡相當注意義務者。"},{"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農地及養殖用地係為我國重要資產，具有糧食自給率供給的戰略地位。\n\n三、目前利用農地、養殖用地傾倒廢棄物的案件層出不窮，爰提案新增第四十六條之一針對事業負責人或是相關人員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於農地或養殖用地加重刑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第四十六條之一　前條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於農地或養殖用地加重刑其刑至二分之一。"},{"現行":"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n\n一、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二項所定期限內清除處理其廢棄物、剩餘土石方。\n\n二、清除廢棄物、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n\n三、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者，未隨車持有載明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law_content_id":"02518:02518:2001-10-04-全文修正:54","說明":"一、實務上偵辦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案件，雖法規明文隨車須帶證明。但警方及地主皆難以查明證明之真偽。\n\n二、另由於傾倒廢棄物者僅為靠行或是租用工具，在法規上若給予司法機關選擇是否得沒入清除機具設施或設備，可能會使有心人士利用此種漏洞任意傾倒廢棄物。","修正":"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沒入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n\n一、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二項所定期限內清除處理其廢棄物、剩餘土石方。\n\n二、清除廢棄物、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n\n三、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者，未隨車持有載明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現行":"第五十七條　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止營業。","law_content_id":"02518:02518:2001-10-04-全文修正:62","說明":"一、新增第二項。\n\n二、新增關於從事委託清理其廢棄物及受託他人處理廢棄物，故意違反第三十條一項注意義務者之處罰，以嚇組不法業者受他人委託而不依法處理廢棄物。","修正":"第五十七條　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止營業。\n\n從事委託清理其廢棄物及受託他人處理廢棄物，故意違反第三十條一項注意義務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現行":"第六十四條　依本法處罰鍰案件，涉及刑事責任者，應分別處罰。","law_content_id":"02518:02518:2001-10-04-全文修正:69","說明":"一、新增第二項。\n\n二、因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偵辦不易，為加速破案效率及偵查便利性，有助追查真相，實現正義因此新增，倘犯本法之罪者，供出其它正犯、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修正":"第六十四條　依本法處罰鍰案件，涉及刑事責任者，應分別處罰。\n\n犯本法之罪者，供出其它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427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