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512070200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13/LCEWA01_100513_0003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13/LCEWA01_100513_0003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2-05-20","2022-05-24"],"會議代碼":"院會-10-5-13"},{"會期":"10-05-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5-20","2022-05-24"],"會議代碼":"院會-10-5-1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素月","劉世芳","蘇震清","賴瑞隆","陳亭妃","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連署人":["許智傑","吳琪銘","莊競程","陳明文","蘇治芬","蘇巧慧","賴品妤","蔡易餘","吳玉琴","高嘉瑜","吳思瑤"],"mtime":"2024-01-18T15:32:59+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5-20","last_time":"2022-05-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13","會期":5,"字號":"院總第1037號委員提案第28712號","laws":["01126"],"提案編號":"1037委28712","案由":"本院委員陳素月、劉世芳、蘇震清、賴瑞隆、陳亭妃、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鑒於許多政府所興建之公共設施閒置，無法發揮預期效能，為避免造成大筆公務預算浪費之實，特將規劃將閒置之公共設施移轉作為老人福利機構，以充分發揮效能，促進地方發展，同時提升老年人口生活品質，爰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政府花費大筆公務預算興建公共設施，但是許多公共設施興建完成之後，實際使用效果偏低或完全閒置。雖然現階段許多閒置之公共設施有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來處理，但是調查後仍有待活化之公共設施，顯見公共資源浪費問題嚴重，需要有效加速處理。\n二、台灣目前同時面臨高齡化與少子化的問題，已在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比起原先估計時間提早超過20年。依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未來臺灣將在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隨著老年人口的快速成長，慢性病及功能障礙的盛行率也將急遽上升，相對的失能人口也將大幅增加，其所導致的老人長照需求與負擔也隨之遽增。同時因應少子化潮流，城鄉人口結構變遷，各縣市針對偏遠地區學生人數遞減之學校、校區、分校、分班進行整併等措施，所遺留之校舍空間，甚至其他閒置公共設施在內，如任其閒置殊為可惜。據統計閒置建物數量前三名設施類別依序是交通建設、文教及觀光遊憩設施，至於地方前三名則依序是校舍、辦公廳舍及文教設施。為了有效執行相關建物再利用計畫，老人福利機構是適合的安排選項。","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政府花費大筆興建公共設施，但是許多預算執行之後，實際使用效果偏低或完全閒置。雖然現階段許多閒置之公共設施有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來處理，但是舊有的閒置機公共設施尚未完成活化，調查後仍有新增加待活化之公共設施，顯見公共資源浪費問題嚴重，需要有效加速處理。","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　經由行政院確認為完全閒置或低度使用設施者，縣市政府得報請主管機關將設施移轉做為老人福利機構，其相關辦法由行政院訂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512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