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519070203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14/LCEWA01_100514_0004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14/LCEWA01_100514_0004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2-05-27","2022-05-30","2022-05-31"],"會議代碼":"院會-10-5-14"},{"會期":"10-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5-27","2022-05-30","2022-05-31"],"會議代碼":"院會-10-5-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賴品妤","許智傑","湯蕙禎","陳秀寳","吳琪銘"],"連署人":["吳思瑤","林宜瑾","張廖萬堅","陳素月","王美惠","羅美玲","林俊憲","張宏陸","莊瑞雄","何欣純","鍾佳濱"],"mtime":"2024-01-18T15:27:31+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05-27","last_time":"2022-05-3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5-14","會期":5,"字號":"院總第1126號委員提案第28805號","laws":["01725"],"提案編號":"1126委28805","案由":"本院委員賴品妤、許智傑、湯蕙禎、陳秀寳、吳琪銘等16人，有鑑於台灣「運動科學」之發展日趨蓬勃，其應用至競技體育、產業領域之成績亦逐漸顯性；而根據教育部體育署定義：「我國運動科學係區分為生理生化、醫療防護、體能訓練、營養補給、資訊整合、心理諮詢等六大類。」，惟目前相對醫療防護、體能訓練等身體照護面向，運動員之心理照護較未獲普遍重視。惟無論就競技體育發展角度，心理諮詢之於協助選手提升運動表現有正相關影響，另就關懷角度，運動員心裡健康照護為政府部門應重視之責任。為促進我國運動科學發展、弭平現有運動心理諮詢協助之不足，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近年諸多研究指出，運動員之心理健康與其運動表現有顯性正相關，而近年我國之運動科學發展雖日趨蓬勃，惟相對醫療防護、體能訓練等身體照護面向，運動員之心理照護未獲普遍重視。為保障運動員身心健康，並藉此提昇競技體育成績，爰提案將「運動心理諮詢人員」納入，而為求謹慎，其資格由教育部體育署另訂之。\n二、截至2021年12月底，獲臺灣運動心裡學會頒發之「運動心理諮詢老師」證照者約有55位，然受職缺、相關政府機關無重視等因素，其中約僅有二成為全職工作者，產生顯性供需落差，爰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對照表":[{"law_id":"01725","law_name":"國民體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於實施運動培訓、參賽及舉辦各類運動競賽時，應預防運動傷害之發生，必要時，應聘請物理治療師或運動防護員，並考量醫療需要，另聘請醫事人員。","law_content_id":"01725:01725:2017-08-31-全文修正:29","說明":"一、根據近年諸多研究指出，運動員之心理健康與其運動表現有顯性正相關，而近年我國之運動科學發展雖日趨蓬勃，惟相對醫療防護、體能訓練等身體照護面向，運動員之心理照護未獲普遍重視。為保障運動員身心健康，並藉此提昇競技體育成績，爰提案將「運動心理諮詢人員」納入，而為求謹慎，其資格由教育部體育署另訂之。\n\n二、截至2021年12月底，獲臺灣運動心裡學會頒發之「運動心理諮詢老師」證照者約有55位，然受職缺、相關政府機關無重視等因素，其中約僅有二成為全職工作者，產生顯性供需落差，爰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第二十五條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於實施運動培訓、參賽及舉辦各類運動競賽時，應預防運動傷害之發生，必要時，應聘請物理治療師、運動防護員或運動心理諮詢人員，並考量醫療需要，另聘請醫事人員。\n\n前項所指運動心理諮詢人員之資格，由教育部體育署另訂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519070203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