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523070201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5/14/LCEWA01_100514_0050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5/14/LCEWA01_100514_0050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1277/1122301277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1277/1122301277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1277/1122301277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1277/1122301277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2-05-27","2022-05-30","2022-05-31"],"會議代碼":"院會-10-5-14"},{"會期":"10-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5-27","2022-05-30","2022-05-31"],"會議代碼":"院會-10-5-14"},{"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17"],"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2-9"},{"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19"],"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2-9"},{"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24"],"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2-10"},{"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4-26"],"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2-1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7"],"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53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20人、委員陳以信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適應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6人、委員黃國書等19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陳秀寳等24人分別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培慧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委員陳培瑜等17人及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15151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1398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30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18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25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30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以信等21人「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21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22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21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211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1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4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1人「特殊教育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5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1人「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5070203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2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特殊教育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02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9人「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16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2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6070206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4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6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6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010702022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2070203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8人「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9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91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9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培慧等18人「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9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特殊教育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00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09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1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1060000"}],"議案名稱":"「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5:29:29+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萬美玲"],"連署人":["楊瓊瓔","鄭麗文","曾銘宗","張育美","林為洲","林奕華","林德福","賴士葆","羅明才","溫玉霞","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謝衣鳯","陳以信","游毓蘭"],"first_time":"2022-05-27","last_time":"2023-04-26","會期":5,"屆期":10,"meet_id":"院會-10-5-14","字號":"院總第1259號委員提案第28846號","laws":["01724"],"提案編號":"1259委28846","案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鑒於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中除提供學生申訴管道外，若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得提起再申訴，然特殊教育學生若遭遇學習、輔導、支持服務及其他學習權益事項受損或對鑑輔會之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僅能透過「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且於「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顯見現行「特殊教育法」對特殊教育學生之保障不足，為保障特殊教育學生之權益，爰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於條文中明定特殊教育學生及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若認為其學習權益受損或對鑑輔會之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可提出申訴及再申訴，並於條文中增訂學校與各級機關應設立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與評議委員會應增聘與特殊教育需求情況相關之特殊教育學者專家、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至少兩人擔任之；相關申訴、期限、委員會組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鑒於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中除提供學生申訴管道外，若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得提起再申訴，然特殊教育學生若遭遇學習、輔導、支持服務及其他學習權益事項受損或對鑑輔會之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僅能透過「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且於「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顯見現行「特殊教育法」對特殊教育學生之保障不足，有修正之必要。\n二、此外，「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皆於條文中明定應建立申訴評議委員會及其成員限制相關規定，然「特殊教育法」僅於「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第二條中規定應設立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其法律位階不足，亦應比照「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於「特殊教育法」中明定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及其成員聘用相關規定，俾利法律更加明確。\n三、綜上所述，爰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於條文中明定特殊教育學生及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若認為其學習權益受損或對鑑輔會之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可提出申訴及再申訴，並於條文中增訂學校與各級機關應設立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與該委員會應增聘與特殊教育需求情況相關之特殊教育學者專家、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至少兩人擔任委員；相關申訴、期限、委員會組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對照表":[{"law_id":"01724","law_name":"特殊教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一條　對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如有爭議，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主管機關應提供申訴服務。\n\n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及其他學習權益事項受損時，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提出申訴，學校應提供申訴服務。\n\n前二項申訴服務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724:01724:2009-10-23-全文修正:24","說明":"一、鑒於各級主管機關設立之鑑輔會，其業務為負責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為使法律更加明確，爰修正第一項之文字，將對「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如有爭議，修改為「鑑輔會之」；另於條文後段增訂不服主管機關申訴決定，得依法提起訴願，避免學生權益受損。\n\n二、此外，現行本條文規定，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權益受損時，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僅可提起申訴，且「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顯見對特殊教育學生之保障不足，爰參酌「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學生再申訴之規定，於本條文第二項增訂特殊教育學生及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得依各教育階段所定申訴、再申訴程序提起救濟。\n\n三、另增訂第三項，參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於條文中明定申訴或再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及該委員會應增聘與特殊教育相關之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員擔任委員，其任期不受原設立之評議委員會相關規定之限制。\n\n三、原第三項順移至第四項，於第四項規定，前三項之申訴、期限、委員會組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修正":"第二十一條　對鑑輔會之鑑定、安置及輔導如有爭議，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不服主管機關申訴決定，得依法提起訴願。\n對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或其他學習權益事項，如認為其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依各教育階段所定申訴、再申訴程序提起救濟。\n前項申訴或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由學校或各該主管機關原設立之評議委員會組成，並應增聘與特殊教育需求情況相關之校外特殊教育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至少二人擔任委員；其任期不受原設立之評議委員會相關規定之限制。\n第三項之申訴、期限、委員會組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523070201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