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923070200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2/LCEWA01_100602_0004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2/LCEWA01_100602_0004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1642/112430164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1642/1124301642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1642/112430164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1642/112430164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6-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2-09-30","2022-10-04"],"會議代碼":"院會-10-6-2"},{"會期":"10-06-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9-30","2022-10-04"],"會議代碼":"院會-10-6-2"},{"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10-06"],"會議代碼":"委員會-10-6-36-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12-14"],"會議代碼":"公聽會-202212060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12-29"],"會議代碼":"委員會-10-6-36-30"},{"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7-20"],"會議代碼":"臨時會委員會-10-7-2-36-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7-21"],"會議代碼":"臨時會委員會-10-7-2-36-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7-21"],"會議代碼":"臨時會委員會-10-7-2-36-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委員林思銘等16人分別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17人分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22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秀寳等17人、委員黃國書等17人分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17人、委員王美惠等16人分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李貴敏等24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18262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923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1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2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3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6070206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60702049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6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6070206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8人「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8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8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9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9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2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9070203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3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7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31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7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11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6人「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84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4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3390000"}],"議案名稱":"「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5:19:50+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廖婉汝","楊瓊瓔"],"連署人":["吳斯懷","孔文吉","馬文君","曾銘宗","林為洲","溫玉霞","鄭正鈐","洪孟楷","謝衣鳯","鄭麗文","林文瑞","翁重鈞","林德福","萬美玲","林思銘","陳玉珍","游毓蘭"],"first_time":"2022-09-30","last_time":"2023-07-21","會期":6,"屆期":10,"meet_id":"院會-10-6-2","字號":"院總第597號委員提案第28931號","laws":["01816"],"提案編號":"597委28931","案由":"本院委員廖婉汝、楊瓊瓔等19人，近10年來，外役監脫逃受刑人數及頻率顯著增加，針對外役監受遴選應提出較嚴謹之條件。另依本法規定，受刑人作業成績優良者，得許於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視，既提升受刑人脫逃機會，亦不符合服刑為矯治處遇受刑人，促使其改悔向上之目的。爰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監察委員於109年12月即要求法務部矯正署檢討改進外役監受刑人脫逃狀況，近10年來，外役監脫逃受刑人數及頻率顯著增加。爰此，以源頭降低可能逃脫、使受害人再次受害之受刑人，提出較為嚴謹之外役監受遴選條件，以降低社會治安疑慮及民眾擔憂。\n二、另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受刑人作業成績優良者，得許於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視」。例假日為勞工依勞動契約，以適當地中斷連續多日之工作，保護其身心健康，享有休息日及特別休假。受刑人於例假日返家探視，既提升受刑人脫逃機會，亦不符合服刑為矯治處遇受刑人，促使其改悔向上之目的，爰提案刪除。","對照表":[{"law_id":"01816","law_name":"外役監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條　外役監受刑人，應由法務部矯正署就各監獄受刑人中，合於下列各款規定者遴選之：\n\n一、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二個月。\n\n二、刑期七年以下，或刑期逾七年未滿十五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或刑期十五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一級。\n\n三、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n\n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選：\n\n一、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罪。\n\n二、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n\n三、累犯。但已執行完畢之前案均為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n\n四、因犯罪而撤銷假釋。\n\n五、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n\n六、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罪或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之家庭暴力罪。\n\n遴選外役監受刑人之辦理方式、程序、遴調條件、審查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816:01816:2020-05-22-修正:4","說明":"一、監察委員於109年12月即要求法務部矯正署檢討改進，監委表示，外役監近10年來，相較於一般監獄脫逃8人，脫逃受刑人卻高達39人，且最近2年，自強及明德外役監獄連續發生12起受刑人脫逃事件，頻率顯著增加，易引發民眾恐慌與治安疑慮，恐斲傷矯正機關功能與形象，矯正署應兼顧監禁矯治工作的社會防衛功能。\n\n二、刑期七年以上者多為重大刑事犯罪者。即使服刑因累進處遇，表現良好的受刑人可依次漸進升級，然其對社會之治安疑慮及民眾擔憂未必降低。應針對重大刑事犯罪者謹慎規範。\n\n三、故得遴選至外役監者，需有具體事實足認已承認犯行並誠心悔過，而非僅「悛悔實據」之寬泛認定，始符合資格。\n\n四、犯貪汙治罪條例之罪者，為避免其藉由影響力串供、湮滅證據，不得遴選為外役監對象。\n\n五、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不得遴選為外役監對象。\n\n六、為保護受害者避免為受刑人脅迫，針對公然陳列者及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並意圖營利、散播、販賣、製造者，不得遴選為外役監對象。\n\n七、犯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遭通緝者及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脫逃罪者即具有躲避司法裁決、脫逃之嫌疑，應排除於外役監遴選對象，不得遴選為外役監對象。","修正":"第四條　外役監受刑人，應由法務部矯正署就各監獄受刑人中，合於下列各款規定者遴選之：\n\n一、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二個月。\n\n二、刑期七年以下，或刑期逾七年未滿十五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或刑期十五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一級以上。\n\n三、有具體事實足認已承認犯行並誠心悔過，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n\n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選：\n\n一、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罪。\n\n二、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n\n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罪。\n四、累犯。\n\n五、因犯罪而撤銷假釋。\n\n六、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n\n七、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第三百十五條之二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罪或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之家庭暴力罪。\n\n八、犯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遭通緝者。\n九、曾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脫逃罪者。\n遴選外役監受刑人之辦理方式、程序、遴調條件、審查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現行":"第二十一條　受刑人作業成績優良者，得許於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視。\n\n受刑人遇有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喪亡時，得許其返家探視。\n\n受刑人經依前二項規定許其返家探視，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回監者，其在外日數不算入執行刑期。其故意者，並以脫逃論罪。\n\n受刑人返家探視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816:01816:1994-01-14-修正:21","說明":"服刑為矯治處遇受刑人，促使其改悔向上，培養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而非如勞工依勞動契約，以適當地中斷連續多日之工作，保護其身心健康，享有休息日及特別休假。\n\n雖其之作業者之勞作金提撥部分予以維持服刑生活所必需，但仍需要藉由民眾之稅金予以維持。社會上部分業者或勞工未必有例假日休息，外役監受刑人卻得以享有例假日返家，顯不具「矯治處遇」之目的，故刪除「例假日」之條文。","修正":"第二十一條　受刑人作業成績優良者，得許於紀念日返家探視。\n\n受刑人遇有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喪亡時，得許其返家探視。\n\n受刑人經依前二項規定許其返家探視，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回監者，其在外日數不算入執行刑期。其故意者，並以脫逃論罪。\n\n受刑人返家探視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923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