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9260702048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3/LCEWA01_100603_0002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3/LCEWA01_100603_0002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6-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2-10-07","2022-10-11"],"會議代碼":"院會-10-6-3"},{"會期":"10-06-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0-07","2022-10-11"],"會議代碼":"院會-10-6-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林思銘"],"連署人":["陳超明","費鴻泰","鄭正鈐","李德維","孔文吉","曾銘宗","翁重鈞","洪孟楷","林文瑞","林奕華","吳斯懷","張育美","游毓蘭","馬文君","林德福","徐志榮","廖國棟Sufin‧Siluko"],"mtime":"2024-01-18T15:13:33+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10-07","last_time":"2022-10-1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6-3","會期":6,"字號":"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8996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46委28996","案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鑑於電腦與網路科技的進步，人們可以藉由網路盡情地搜尋訊息、吸收新知與發表言論。然而，有人卻濫用這樣的便利，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在社群網站等平台上以惡意、不堪之言詞，謾罵、嘲笑他人，導致網路霸凌事件頻傳，有受害者，輕則封閉自己，重則選擇輕生，為遏止上述的情形，爰參照日本刑法提高公然侮辱的刑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的刑罰，以避免言論自由變成今日傷害他人的工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n\n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9-12-03-修正:385","說明":"電腦與網路科技的進步，人們可以藉由網路盡情地搜尋訊息、吸收新知與發表言論。然而，有人卻濫用這樣的便利，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在社群網站等平台上以惡意、不堪之言詞，謾罵、嘲笑他人，導致網路霸凌事件頻傳，有受害者，輕則封閉自己，重則選擇輕生，為遏止上述的情形，爰參照日本刑法提高公然侮辱的刑罰，從三十天以下的拘役，提高到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日圓罰金，提高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的刑罰。","修正":"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金。\n\n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七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926070204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