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09280702003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3/LCEWA01_100603_0003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3/LCEWA01_100603_0003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6-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2-10-07","2022-10-11"],"會議代碼":"院會-10-6-3"},{"會期":"10-06-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0-07","2022-10-11"],"會議代碼":"院會-10-6-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游毓蘭"],"連署人":["李德維","廖婉汝","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林為洲","溫玉霞","張育美","吳斯懷","鄭正鈐","林德福","陳玉珍","翁重鈞","馬文君","萬美玲","陳以信"],"mtime":"2024-01-18T15:14:1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10-07","last_time":"2022-10-1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6-3","會期":6,"字號":"院總第1409號委員提案第29034號","laws":["01183"],"提案編號":"1409委29034","案由":"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6人，鑑於近年我國社會酗酒後治安事件滋生不斷；又新北市新店區一名男子，因私人糾紛屢次在深夜於住宅區施放煙火，雖已被「社維法」函送多次，其行為卻已多次造成附近居民嚴重困擾，且警方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處理，相較於噪音管制法，社維法之規定及相關罰則允宜檢討改進，故對違反相關規定者，對高罰則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以往民眾發生口角衝突或因故挑釁，以致演變成暴力鬥毆事件發生，且發生之所在地多處於提供酒飲之場所，嚴重影響附近住戶之安寧及治安，惟這類社會案件若無人提告傷害等，警方僅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罰，為有效以遏止社會街頭暴力事件不斷孳生，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n二、又近期新北市新店區一名男子，因私人糾紛屢次在深夜期間於住宅區施放煙火，嚴重影響周遭住戶之困擾，雖多次被依違反「社維法」函送多次，警方卻僅能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處理，又參考「噪音管制法」之相關規定，燃放爆竹至有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與「噪音管制法」比較，顯見社維法之相關規定及罰則仍有檢討及改善之空間。爰此，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對照表":[{"law_id":"01183","law_name":"社會秩序維護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二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n\n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n\n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n\n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law_content_id":"01183:01183:1991-06-29-制定:85","說明":"鑑於民眾酗酒後滋生社會治安及深夜滋擾社會秩序事件，警方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對行為人加以處罰，惟參酌「噪音管制法」第八條之相關規定，燃放爆竹至有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與「噪音管制法」比較，顯見社維法之相關規定及罰則仍有檢討及改善之必要性。爰此，修正本條。","修正":"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n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n\n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n\n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928070200300/details"}